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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新筑股份:第七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2022-06-20  

                        证券代码:002480    证券简称:新筑股份    公告编号:2022-043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

公司”)于2022年6月17日在公司324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

召开了第七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本次会议已于2022年6月13日以电

话和邮件形式发出通知。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张宏鹰先生召集

和主持,应到监事5名,实到监事5名。通过通讯表决方式出席本次会

议的监事为傅若雪女士。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

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等

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本次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符合相

关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议案》

    公司拟通过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控股股东四川发展(控股)有限

责任公司持有的四川晟天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51.60%股权(以下简
                               1
称“本次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或“本次交易”),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对公

司实际运营情况及本次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相关事项的自查、论

证,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符合上述法律、法

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相关要求及各项实质条件。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基于审慎性原则,关联监事金圣、傅若雪、

冉权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票 2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公司监事会

由 5 名监事组成,鉴于非关联监事人数不过半数,无法形成有效决议,

本议案将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逐项审议通过《关于本次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方案的

议案》

    公司拟通过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控股股东四川发展(控股)有限

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四川发展”)持有的四川晟天新能源发展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晟天新能源”或“标的公司”)51.60%股权。具体

方案如下:

    2.01 交易概况

    上市公司拟以支付现金的方式向四川发展购买其持有的晟天新

能源 51.60%股权。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构成关联交易,但

不构成重组上市。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不持有晟天新能源股权;本


                               2
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直接持有晟天新能源 51.60%股权,晟天

新能源将成为上市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基于审慎性原则,关联监事金圣、傅若雪、

冉权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票 2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公司监事会

由 5 名监事组成,鉴于非关联监事人数不过半数,无法形成有效决议,

本议案将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02 交易对方

    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为四川发展。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基于审慎性原则,关联监事金圣、傅若雪、

冉权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票 2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公司监事会

由 5 名监事组成,鉴于非关联监事人数不过半数,无法形成有效决议,

本议案将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03 标的资产

    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为四川发展持有的晟天新能源 51.60%股权。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基于审慎性原则,关联监事金圣、傅若雪、

冉权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票 2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公司监事会

由 5 名监事组成,鉴于非关联监事人数不过半数,无法形成有效决议,

本议案将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04 定价依据及交易价格


                               3
    根据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出具并已经四川发展备案的《四

川发展(控股)有限责任公司拟非公开协议转让所持有的四川晟天新

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51.6%股权涉及的四川晟天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股

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中联评报字[2022]第 1462

号),本次评估以 2021 年 12 月 31 日为评估基准日,最终采用收益法

评估结果作为最终评估结论,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100%股权账
         面值(合并
                       100%股权                                      标的资产
标的资   口径归属于                 增值额      增值率   收购比例
                        评估值                                         评估值
  产     母公司所有
           者权益)
              A            B         C=B-A      D=C/A       E          F=E*B
晟天新
  能源
          170,141.75   188,600.00   18,458.25   10.85%    51.60%      97,317.60
51.60%
  股权


    以 2021 年 12 月 31 日为评估基准日,晟天新能源母公司净资产

账 面 值 为 170,141.75 万 元 , 评 估 后 的 股 东 全 部 权 益 价 值 为

188,600.00 万元,评估增值 18,458.25 万元,增值率 10.85%。

    晟天新能源 51.60%的股权对应评估值为 97,317.60 万元,经交

易双方协商一致同意,晟天新能源 51.60%股权的交易价格最终确定

为 97,317.60 万元。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基于审慎性原则,关联监事金圣、傅若雪、

冉权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票 2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公司监事会


                                       4
由 5 名监事组成,鉴于非关联监事人数不过半数,无法形成有效决议,

本议案将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05 支付方式

    上市公司将全部以现金方式支付交易对价。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基于审慎性原则,关联监事金圣、傅若雪、

冉权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票 2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公司监事会

由 5 名监事组成,鉴于非关联监事人数不过半数,无法形成有效决议,

本议案将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06 资金来源

    上市公司的资金来源为自有及/或自筹资金。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基于审慎性原则,关联监事金圣、傅若雪、

冉权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票 2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公司监事会

由 5 名监事组成,鉴于非关联监事人数不过半数,无法形成有效决议,

本议案将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07 业绩承诺及业绩补偿

    (1)业绩承诺

    本次交易的业绩承诺期为 2022 年度、2023 年度及 2024 年度连

续三个会计年度,若本次交易无法于 2022 年度内完成标的资产交割,

则业绩承诺期相应顺延。交易对方四川发展承诺标的公司 2022 年度、

2023 年度、2024 年度经上市公司指定的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5
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在业绩承诺及补偿相关内容均指“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

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下同)应分别不低于人民币 10,570.00 万元、

11,880.00 万元、13,930.00 万元(以下简称“承诺净利润”)。

    (2)业绩补偿

    在业绩承诺期期间每一会计年度结束以后,由上市公司聘请符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对标的公司当期实际

的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进行审计并出具《专项审核意

见》。

    若根据《专项审核意见》,标的公司在业绩承诺期内截至各期期

末累积实际净利润未达到截至当期期末累积承诺净利润,则交易对方

四川发展应以现金方式对上市公司实施补偿,具体利润补偿金额的计

算公式为:

    四川发展当期业绩承诺应补偿金额=(晟天新能源截至当期期末

累积承诺净利润-晟天新能源截至当期期末累积实际净利润)÷业绩

承诺期内各年的承诺净利润总和×标的资产交易价款-四川发展累

积已补偿金额(如有)

    如根据上述公式计算出的利润补偿金额小于 0,按照 0 取值,但

已经补偿的现金不冲回。

    (3)减值补偿

    在业绩承诺期届满后,上市公司将聘请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对业绩承诺期最后一年度末标的资产进行


                              6
减值测试,并出具《减值测试报告》。

    根据《减值测试报告》,若标的资产期末减值额>业绩承诺期内

四川发展累积向上市公司补偿的金额,则四川发展应按照《业绩承诺

补偿协议》的约定需另行向上市公司进行补偿:

    减值测试应补偿金额=标的资产期末减值额-四川发展业绩承诺

累积已补偿金额

    上述标的资产期末减值额为本次晟天新能源 51.60%股权转让对

价减去期末标的资产的评估值并扣除业绩承诺期内标的公司股东增

资、减资、接受赠与以及利润分配的影响。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基于审慎性原则,关联监事金圣、傅若雪、

冉权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票 2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公司监事会

由 5 名监事组成,鉴于非关联监事人数不过半数,无法形成有效决议,

本议案将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08 过渡期损益安排

    自评估基准日 2021 年 12 月 31 日至标的资产交割日为本次交易

的过渡期,过渡期内标的公司产生的利润由上市公司享有,亏损由交

易对方向上市公司以现金方式进行补偿。

    过渡期损益的具体金额以双方认可的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对标的资产在交割日的会计报表进行专项审

计确定。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基于审慎性原则,关联监事金圣、傅若雪、


                               7
冉权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票 2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公司监事会

由 5 名监事组成,鉴于非关联监事人数不过半数,无法形成有效决议,

本议案将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09 标的资产办理权属转移的合同义务和违约责任

    在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交易相关事宜后的 20 个工作

日内,本次交易相关方应完成晟天新能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及时、不适当履行其应履行的任何义务,或

违反其作出的任何陈述、保证或承诺,均构成其违约,应按照法律规

定和协议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基于审慎性原则,关联监事金圣、傅若雪、

冉权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票 2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公司监事会

由 5 名监事组成,鉴于非关联监事人数不过半数,无法形成有效决议,

本议案将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10 决议的有效期

    本次交易的决议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 12 个月。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基于审慎性原则,关联监事金圣、傅若雪、

冉权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票 2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公司监事会

由 5 名监事组成,鉴于非关联监事人数不过半数,无法形成有效决议,

本议案将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8
    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拟通过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控股股东四川发展持有的晟天

新能源 51.60%股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

范性文件的规定,四川发展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本次交易构成关联

交易。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基于审慎性原则,关联监事金圣、傅若雪、

冉权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票 2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公司监事会

由 5 名监事组成,鉴于非关联监事人数不过半数,无法形成有效决议,

本议案将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重大

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本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

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6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等相关法律

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就本次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事项编制

了《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

书(草案)》及其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6 月 20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成


                               9
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

案)》及其摘要。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基于审慎性原则,关联监事金圣、傅若雪、

冉权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票 2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公司监事会

由 5 名监事组成,鉴于非关联监事人数不过半数,无法形成有效决议,

本议案将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签署附生效条件的<支付现金购买资

产协议>及<业绩承诺补偿协议>的议案》

    为明确公司与四川发展在本次交易中的权利与义务,公司拟与四

川发展签署附条件生效的《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及《业绩承诺补

偿协议》。《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对标的资产、定价依据和交易价

格、支付方式、本次交易的先决条件、标的资产的交割、过渡期安排、

债权债务和人员安排、违约责任等事项进行了约定;《业绩承诺补偿

协议》对业绩承诺期、业绩承诺内容、业绩差额的确定、补偿义务实

施方案、减值测试、补偿方式、延迟补偿责任、违约责任等事项进行

了约定。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基于审慎性原则,关联监事金圣、傅若雪、

冉权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票 2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公司监事会

由 5 名监事组成,鉴于非关联监事人数不过半数,无法形成有效决议,


                              10
本议案将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

理办法>第十一条相关规定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要求,经对本次交易

是否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的规定进行审慎分析,公司监事

会认为:

    1、本次交易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反

垄断等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

    2、本次交易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不符合股票上市条件;

    3、本次交易所涉及的标的资产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

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4、本次交易所涉及的标的资产权属清晰,标的资产过户或者转

移不存在法律障碍,相关债权债务处理合法;

    5、本次交易有利于公司增强持续经营能力,不存在可能导致公

司本次交易后主要资产为现金或者无具体经营业务的情形;

    6、本次交易有利于公司在业务、资产、财务、人员、机构等方

面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保持独立,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独

立性的相关规定;

    7、本次交易有利于公司保持健全有效的法人治理结构。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基于审慎性原则,关联监事金圣、傅若雪、

冉权回避表决。


                               11
    表决结果:同意票 2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公司监事会

由 5 名监事组成,鉴于非关联监事人数不过半数,无法形成有效决议,

本议案将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本次交易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

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相关规定的议案》

    根据《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的要求,

公司监事会对本次交易是否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

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的规定进行了审慎分析,具体如下:

    1、本次交易拟购买的标的资产为晟天新能源 51.60%股权,不涉

及立项、环保、行业准入、用地、规划、建设施工等有关报批事项。

本公司已在《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

交易报告书(草案)》中详细披露了已履行及尚需履行的主要程序,

并对可能无法获得批准的风险作出了特别提示;

    2、根据相关资料及交易对方承诺,交易对方合法拥有晟天新能

源 51.60%股权的完整权利,上述股权不存在限制或者禁止转让的情

形。晟天新能源不存在出资不实或者影响其合法存续的情况,本次交

易的标的资产过户至上市公司不存在法律障碍;

    3、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持有晟天新能源 51.60%股权,

晟天新能源将变为上市公司控股子公司。本次交易有利于提高公司资

产完整性,有利于上市公司在人员、采购、生产、销售、知识产权等

方面保持独立;


                              12
    4、本次交易有利于上市公司改善财务状况、增强持续盈利能力,

有利于上市公司突出主业、增强抗风险能力,有利于上市公司增强独

立性、减少关联交易、避免同业竞争。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基于审慎性原则,关联监事金圣、傅若雪、

冉权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票 2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公司监事会

由 5 名监事组成,鉴于非关联监事人数不过半数,无法形成有效决议,

本议案将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本次交易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

组管理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

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的议案》

    根据公司 2021 年度经审计相关财务数据、晟天新能源经审计相

关财务数据、本次交易作价情况,晟天新能源经审计的 2021 年度期

末资产总额、期末资产净额、营业收入占公司 2021 年度经审计的合

并财务报表的相关财务指标的比例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财务指标             晟天新能源       公司        占比
资产总额与交易价格孰高         485,257.18   615,422.69   78.85%
资产净额与交易价格孰高         178,158.70   239,652.53   74.34%
营业收入                        47,110.24   124,900.47   37.72%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的规定,本次

交易构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13
    本次交易前 36 个月内,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均为四川发展,实际

控制人均为四川省国资委。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实

际控制人将不会发生变化,故本次交易不构成重组上市,不属于《上

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情形。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基于审慎性原则,关联监事金圣、傅若雪、

冉权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票 2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公司监事会

由 5 名监事组成,鉴于非关联监事人数不过半数,无法形成有效决议,

本议案将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依据<上市公司

监管指引第 7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

第十三条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情形的议案》

    本次交易涉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7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

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三条规定的相关主体,均不存在因

涉嫌本次交易相关的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或立案侦查的情形,亦不存

在最近 36 个月内因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内幕交易被中国证监会作

出行政处罚或者被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基于审慎性原则,关联监事金圣、傅若雪、

冉权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票 2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公司监事会

由 5 名监事组成,鉴于非关联监事人数不过半数,无法形成有效决议,


                              14
本议案将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本次交易履行法定程序完备性、合规

性及提交法律文件有效性的议案》

    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就本次交易

相关事项履行了现阶段必需的法定程序,该等程序完整、合法、有效。

公司本次交易提交的法律文件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对该等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完

整性承担个别以及连带责任。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6 月 20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董

事会关于本次交易履行法定程序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法律文件的有

效性的说明》。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基于审慎性原则,关联监事金圣、傅若雪、

冉权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票 2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公司监事会

由 5 名监事组成,鉴于非关联监事人数不过半数,无法形成有效决议,

本议案将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评估机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合理性、

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相关性及评估定价公允性的议案》


                              15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监事

会对本次交易的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方

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以及评估定价的公允性进行了分析,监事会认

为: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选聘的评估机构具有独立性,评估假设前

提合理,评估方法选取适当且与评估目的具有相关性;本次交易标的

资产的交易定价客观反映了其股权的市场价值,本次交易的定价具备

公允性,有利于保护中小股东利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6 月 20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董

事会关于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

估目的的相关性以及评估定价的公允性的说明》。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基于审慎性原则,关联监事金圣、傅若雪、

冉权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票 2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公司监事会

由 5 名监事组成,鉴于非关联监事人数不过半数,无法形成有效决议,

本议案将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本次交易摊薄公司即期回报情况及填补

措施的议案》

    公司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

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 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

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 号)和《关于首

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


                              16
监会公告[2015]31 号)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就本次

重组摊薄即期回报事项进行了认真分析,制作了填补回报并增强公司

持续回报能力的具体措施。控股股东及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

司采取的填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做出了承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6 月 20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董

事会关于本次重组摊薄上市公司即期回报情况及相关填补措施的说

明》。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基于审慎性原则,关联监事金圣、傅若雪、

冉权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票 2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公司监事会

由 5 名监事组成,鉴于非关联监事人数不过半数,无法形成有效决议,

本议案将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批准本次交易相关审计报告、备考审阅

报告、评估报告的议案》

    为本次交易之目的,公司聘请了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对本次交易的标的公司出具了《四川晟天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审

计报告》(大信审字[2022]第 14-00077 号)、对公司出具了《成都市

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备考审阅报告》(大信阅字【2022】第

14-00003 号),聘请了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对本次交易的标的

资产出具了《四川发展(控股)有限责任公司拟非公开协议转让所持

有的四川晟天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51.6%股权涉及的四川晟天新能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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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展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中联评报

字[2022]第 1462 号)。

    公司监事会同意将上述文件用于本次交易信息披露并作为向监

管部门提交的申报材料。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基于审慎性原则,关联监事金圣、傅若雪、

冉权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票 2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公司监事会

由 5 名监事组成,鉴于非关联监事人数不过半数,无法形成有效决议,

本议案将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一)第七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2 年 6 月 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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