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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新筑股份: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公告2022-06-30  

                        证券代码:002480          证券简称:新筑股份               公告编号:2022-050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的相关规定,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6 月 29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

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修订了《董事会议事规则》的部分条款,本

次董事会议事规则修订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如下:

     一、《董事会议事规则》修订前后对照表

                修订前                                       修订后

    第十一条 会议的召开                          第十一条 会议的召开

    董事会会议应当有过半数的董事出席方           董事会会议应当有过半数的董事出席方

可举行,决议《公司章程》第二十三条第一       可举行,决议《公司章程》第二十四条第一

款第(三)项、第(五)项、第(六)项事       款第(三)项、第(五)项、第(六)项事

项时,应当有三分之二以上的董事出席。有       项时,应当有三分之二以上的董事出席。有

关董事拒不出席或者怠于出席会议导致无法       关董事拒不出席或者怠于出席会议导致无法

满足会议召开的最低人数要求时,董事长和       满足会议召开的最低人数要求时,董事长和

董事会秘书应当及时向监管部门报告。           董事会秘书应当及时向监管部门报告。
第十二条 亲自出席和委托出席                  第十二条 亲自出席和委托出席


                                         1
董事原则上应当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因故       董事原则上应当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因故
不能出席会议的,应当事先审阅会议材料,       不能出席会议的,应当事先审阅会议材料,
形成明确的意见,书面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       形成明确的意见,书面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
席。独立董事不得委托非独立董事代为出席。 席。独立董事不得委托非独立董事代为出席。
……                                         ……
委托其他董事对定期报告代为签署书面确认       受托董事应当向会议主持人提交书面委托
意见的,应当在委托书中进行专门授权。         书,在会议签到簿上说明受托出席的情况。
受托董事应当向会议主持人提交书面委托
书,在会议签到簿上说明受托出席的情况。
                                             第十五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会报告工
                                             作;
                                             (二)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
                                             (三)制订公司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四)制订公司发展战略和规划;
                                             (五)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六)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
                                             方案;
                                             (七)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
                                             方案;
                                             (八)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
                  无                         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
                                             (九)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本公司股票
                                             或者合并、分立、解散及变更公司形式的方
                                             案;
                                             (十)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对
                                             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
                                             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对外捐赠等
                                             事项;
                                             (十一)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十二)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董事会
                                             秘书;根据总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
                                             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
                                             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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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三)决定高级管理人员的经营业绩考核
         和薪酬等事项;
         (十四)决定公司的重大收入分配方案,包
         括公司工资总额预算与清算方案;批准公司
         职工收入分配方案、公司年金方案;
         (十五)职工工资分配管理权;
         (十六)制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七)制订《公司章程》的修改方案;
         (十八)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项;
         (十九)向股东大会提请聘请或更换为公司
         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
         (二十)听取公司总经理的工作汇报并检查
         总经理的工作;
         (二十一)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
         会会议决议同意,可决定因《公司章程》第
         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三)项、第(五)项、
         第(六项)的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
         (二十二)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公
         司章程》授予的其他职权。
         公司董事会设立审计委员会,并根据需要设
         立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
         员会等相关专门委员会。专门委员会对董事
         会负责,依照《公司章程》和董事会授权履
         行职责,提案应当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专
         门委员会成员全部由董事组成,其中审计委
         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
         立董事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的
         召集人为会计专业人士。董事会负责制定专
         门委员会工作规程,规范专门委员会的运作。
         超过股东大会授权范围的事项,应当提交股
         东大会审议。
         (新增条款后的序号依次顺延)

         第十六条 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原则和
无
         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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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董事会有权决定《公司章程》第四十
    二条规定之外的对外担保事项。
    董事会审议对外担保事项时,除须经全体董
    事的过半数通过外,还应当取得出席董事会
    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并经全体独
    立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同意
    (二)下列交易(不含关联交易)应由董事
    会审议:
    1、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
    经审计总资产的 10%以上,该交易涉及的资
    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较高
    者作为计算数据;
    2、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
    关的营业收入占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
    经审计营业收入的 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
    过一千万元;
    3、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
    关的净利润占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
    审计净利润的 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一
    百万元;
    4、交易的成交金额(含承担债务和费用)占
    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0%以
    上,且绝对金额超过一千万元;
    5、交易产生的利润占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
    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10%以上,且绝对金额
    超过一百万元。
    上述指标计算中涉及的数据如为负值,取其
    绝对值计算。但公司发生的交易数额不足前
    述董事会权限标准的交易,可以由总经理审
    慎决定后执行,并报董事会备案, 公司章程》
    另有规定的除外。
    公司与其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发生
    的或者上述控股子公司之间发生的交易,可
    以免于按照本条履行董事会审议程序,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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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监会或者深圳证券交易所另有规定的除
                                 外。
                                 (三)董事会有权决定公司下列标准的关联
                                 交易事项:
                                 1、公司与关联自然人发生的交易金额在 30
                                 万元以上的关联交易;
                                 2、公司与关联法人发生的交易金额在 300 万
                                 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
                                 对值 0.5%以上的关联交易。
                                 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应当
                                 回避表决,关联董事的界定参照中国证监会
                                 的有关规定执行。
                                 (四)总经理有权决定除需董事会、股东大
                                 会批准的关联交易之外的关联交易。
                                 (五)董事会有权决定公司不足股东大会权
                                 限标准的资产抵押事项。
                                 (六)董事会有权决定公司 10 万元以上且低
                                 于 500 万元的对外捐赠事项。
                                 上述事项涉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章、规范性文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新增条款后的序号依次顺延)
                                 第十七 董事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股东大会和召集、主持董事会会
                                 议;
                                 (二)督促、检查董事会决议的执行;
             无                  (三)公司发生的对外捐赠数额不足董事会
                                 权限标准的,可以由董事长审慎决定后执行,
                                 并报董事会备案。
                                 (四)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新增条款后的序号依次顺延)

    修订后的 《董事会议事规则》,共三十五条,全文详见2022年6

月30日的巨潮资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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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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