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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新筑股份:关于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暨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2022-07-14  

                        证券代码:002480      证券简称:新筑股份       公告编号:2022-066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2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
     提案暨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2 年 7 月 8 日,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

2022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通知《关于召

开 2022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公告编号:2022-060)

详见刊登在 2022 年 7 月 9 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

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2022 年 7 月 13 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向控股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肖光辉、

夏玉龙、贾秀英、张杨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发表了相关意见。本议案

内容详见 2022 年 7 月 14 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

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公司向控股股东借款暨

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65)。根据《公司章程》、《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本次交易尚需获得股东大会


                                 1
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回避表决。

    2022 年 7 月 13 日,公司董事会收到股东新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新筑投资”)《关于提请增加 2022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

会临时提案的函》,为提高会议审议效率、减少会议召开成本,作为

持有公司 3%以上股份的股东,新筑投资提议公司 2022 年第四次临时

股东大会增加《关于公司向控股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3%以上股份的

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 10 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

召集人应当在收到提案后 2 日内发出股东大会补充通知,公告临时提

案的内容”。新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目前持股比例为 4.82%,具备提

出临时提案的主体资格。临时提案的内容属于公司股东大会职权范

围,有明确的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

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因此公司董事会同意

将《关于公司向控股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作为新增临时提案

提交 2022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除了上述增加临时提案外,

公司于 2022 年 7 月 9 日公告的召开 2022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

事项不变。

    根据以上情况,现将召开 2022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事项

补充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2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的召集人: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


                               2
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已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

2022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2 年 7 月 25 日(星期一)下午 14:00。

    2、网络投票的日期和时间为:2022 年 7 月 25 日,其中,通过

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2 年 7 月 25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

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 为 2022 年 7 月 25 日

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3、股权登记日:2022 年 7 月 19 日。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投票结合网络投票方式。

    (六)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于股

权登记日 2022 年 7 月 19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

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

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员。


                               3
    (七)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四川新津县工业园区 A 区兴园三路

99 号公司 324 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审议提案名称及编码
                                                                    备注
                                                                该列打勾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的栏目可
                                                                  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
  票提案
           《关于公司本次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符合相关法律、
  1.00                                                             √
           法规规定条件的议案》
                                                              √ 作为
           《关于本次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需逐 投票对象
  2.00
           项表决)                                           的子议案
                                                              数:(10)
  2.01     交易概况                                                √
  2.02     交易对方                                                √
  2.03     标的资产                                                √
  2.04     定价依据及交易价格                                      √
  2.05     支付方式                                                √
  2.06     资金来源                                                √
  2.07     业绩承诺及业绩补偿                                      √
  2.08     过渡期损益安排                                          √
  2.09     标的资产办理权属转移的合同义务和违约责任                √
  2.10     决议的有效期                                            √
  3.00     《关于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                      √
           《关于<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
  4.00                                                             √
           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签署附生效条件的<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
  5.00                                                             √
           及<业绩承诺补偿协议>的议案》
           《关于公司签署<附条件生效的业绩承诺补偿协议之补充
  6.00                                                             √
           协议>的议案》
           《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7.00                                                             √
           第十一条相关规定的议案》

                                    4
          《关于本次交易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
  8.00                                                         √
          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相关规定的议案》
          《关于公司本次交易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
  9.00    法>第十二条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     √
          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的议案》
          《关于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依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
          第 7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
 10.00                                                         √
          管>第十三条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情形的
          议案》
          《关于公司本次交易履行法定程序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
 11.00                                                         √
          法律文件有效性的议案》
          《关于评估机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合理性、评估方法
 12.00                                                         √
          与评估目的相关性及评估定价公允性的议案》
          《关于本次交易摊薄公司即期回报情况及填补措施的议
 13.00                                                         √
          案》
          《关于批准本次交易相关审计报告、备考审阅报告、评估
 14.00                                                         √
          报告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交易相关
 15.00                                                         √
          事宜的议案》
 16.00    《关于公司向控股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

    (二)提案披露情况

    提交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提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

次会议、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

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 2022 年 6 月 20 日、2022 年 7 月 9 日和

2022 年 7 月 14 日公司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三)特别说明

    特别决议提案:提案 1.00 至 14.00;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提案:提案 1.00 至 14.00;提案 16.00;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提案:提案 1.00 至 14.00;提案 16.00。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会议登记方法

                                  5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22 年 7 月 22 日 8:30-17:30;

    3、登记地点:四川新津工业园区 A 区兴园 3 路 99 号,公司董事

会办公室。

    4、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须持有股

东账户卡、加盖法人股东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和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有法定代表人亲

自签署的授权委托书(附件二)和代理人身份证;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出席的,须持有股东账户卡、

持股凭证及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有

自然人股东亲自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

    (3)异地股东可采用传真的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股东

参会登记表》(附件三),以便登记确认。传真应在 2022 年 7 月 22 日

前传真至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不接受电话登记;

    (4)注意事项: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请携带

相关证件的原件到场。

    (二)会议联系方式

    1、联系人:简杰;

    2、联系电话(传真):028-82550671;

    3、地址:四川新津工业园区 A 区兴园 3 路 99 号,公司董事会办

公室;


                                6
    4、邮箱:vendition@xinzhu.com;

    5、本次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等费用自

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

投票系统(地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

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一。

    六、备查文件

    (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二)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三)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四)新筑投资《关于关于提请增加 2022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

会临时提案的函》。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7 月 13 日




                             7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480
    2、投票简称:“新筑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
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
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
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 年 7 月 25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2 年 7 月 25 日 9:15-15:00 期间
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
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
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
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8
 附件二: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成都市新

 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年7月25日召开的2022年第四次临时

 股东大会,受托人按照下列指示就下列议案投票,并代为签署本次会

 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单位(本人)对本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

 的表决意见如下:
                                                  备注          表决意见
                                              该列打勾
议案编码              提案名称
                                              的栏目可   同意     反对     弃权
                                                以投票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
  100                                            √
                           案
非累积投
  票提案
           《关于公司本次重大资产购买暨关
  1.00     联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条件      √
           的议案》
           《关于本次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      √ 作为投票对象的子议案数:
  2.00
           易方案的议案》(需逐项表决)                   (10)

  2.01     交易概况                              √

  2.02     交易对方                              √

  2.03     标的资产                              √

  2.04     定价依据及交易价格                    √

  2.05     支付方式                              √

  2.06     资金来源                              √




                                     9
2.07    业绩承诺及业绩补偿                 √

2.08    过渡期损益安排                     √

        标的资产办理权属转移的合同义务
2.09                                       √
        和违约责任

2.10    决议的有效期                       √

        《关于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的议
3.00                                       √
        案》
        《关于<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
4.00    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     √
        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签署附生效条件的<支付
5.00    现金购买资产协议>及<业绩承诺补     √
        偿协议>的议案》
        《关于公司签署<附条件生效的业绩
6.00                                       √
        承诺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
        《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
7.00    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相关规    √
        定的议案》
        《关于本次交易符合<关于规范上市
8.00    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    √
        第四条相关规定的议案》
        《关于公司本次交易构成<上市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二条规
9.00    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但不构成<上市公    √
        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
        规定的重组上市的议案》
        《关于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依
        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7 号——上
10.00   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     √
        交易监管>第十三条不得参与任何上
        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情形的议案》
        《关于公司本次交易履行法定程序
11.00   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法律文件有效   √
        性的议案》
        《关于评估机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
12.00   提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相关   √
        性及评估定价公允性的议案》
        《关于本次交易摊薄公司即期回报
13.00                                      √
        情况及填补措施的议案》


                                  10
        《关于批准本次交易相关审计报告、
14.00                                          √
        备考审阅报告、评估报告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
15.00                                          √
        权办理本次交易相关事宜的议案》
        《关于公司向控股股东借款暨关联
16.00                                          √
        交易的议案》
    注:1、上述议案,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
对应栏中打“√”为准,对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或两项以上的指示。如果委
托人对某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未作具体指示或者对同一审议事项有两项或两
项以上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思决定对该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2、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会议结束时止。
    3、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授权委托书应由法定
代表人签署并加盖法人股东印章。


委托人/单位(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单位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单位股票账号:
委托人/单位持股数:
委托人/单位持有股份的性质: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签发日期:




                                    11
  附件三

                   股东参会登记表


股东名称(姓名)

地址

有效证件及号码

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

股份性质

联系电话

电子邮件

填写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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