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筑股份:独立董事关于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更新增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2022-08-17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更新增关联交易
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及《公司章程》等文件要求,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
断,本着审慎、负责的态度,经认真审阅相关材料,现对第七届董事
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更新增关联交
易的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本次交易遵循了公平、公开、合理的原则,决策程序将
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公司的相关制度进行,交易定价公允,符合市
场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
会对本次关联交易的表决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关联董事遵守了回避表决制度。我们对
本次关联交易无异议。
(下接签字页)
(此页无正文,为独立董事关于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更新增关联交易
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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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 珉 江 涛 罗 哲
2022 年 8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