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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新筑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事项的独立意见2022-10-29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事
                      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文件要求,作为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现对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

三十四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及会计政策变更追溯调整前期财务

报表数据的专项说明

    本次公司对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追溯调整前期有关财务报表数

据,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追溯调整后的财务报表客观、

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实际经营成果,同意对前期财务报表

数据进行追溯调整。

    二、关于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的独立意见

    本次变更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是根据公司实施重大资产重组后

的实际情况和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会计准则等具体准则进行合理的

变更,能够更加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投资者

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相关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

意本次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
    三、关于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符合《证券法》规定的会

计师事务所,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审计团队业务能力强,

诚信状况良好,具备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续聘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有利于保障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

有利于保护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相关审议程

序充分、恰当,我们一致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此页无正文,为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事

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罗 珉              江 涛              罗 哲




                               2022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