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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新筑股份:独立董事关于补选董事的独立意见2022-12-31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补选董事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文件要求,

作为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

董事,基于独立判断,本着审慎、负责的态度,经认真审阅相关材料,

我们就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董事辞职及补

选董事的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本次补选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提名已征得被提名人本人同意。

    2、经审阅候选人的履历,我们认为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

符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条件,能够胜任所聘岗位职责的要求。

    3、同意将公司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名单提交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

时股东大会选举。



(下接签字页)
(此页无正文,为独立董事关于补选董事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罗 珉              江 涛              罗 哲




                               2022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