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筑股份:关于董事辞职及补选董事的公告2022-12-31
证券代码:002480 证券简称:新筑股份 公告编号:2022-122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辞职及补选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于董事辞职的情况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于 2022 年 12 月 29 日收到非独立董事贾秀英女士、张杨先生提交的
书面辞职报告。因工作调整原因,贾秀英女士、张杨先生申请辞去公
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职务,辞职后贾秀英女士仍担任公司财务
总监,张杨先生仍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贾秀英女士、张杨先生的辞职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
最低人数。根据《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等的相关规定,其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时生效。
公司董事会对贾秀英女士、张杨先生在担任公司非独立董事期间
为公司所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二、关于补选董事的情况
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公司于 2022 年 12 月 30 日召开了第
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辞职及补选董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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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董事会同意提名刘竹萌先生、赵科星女士为公司第七届董事
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以上人员简历见附件),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刘竹萌先生和赵科星女士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章程》、《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的有关规定,其已
出具《关于同意出任非独立董事的承诺函》。
公司本次补选非独立董事完成后,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
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
之一。
三、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如下:
(一)本次补选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提名已征得被提名人本人同意。
(二)经审阅候选人的履历,我们认为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
格符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条件,能够胜任所聘岗位职责的要求。
(三)同意将公司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名单提交公司 2023 年第一
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
四、备查文件
(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
(二)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出具的《关于同意出任非独立董事的承
诺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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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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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1、刘竹萌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9 年生,毕
业于美国密歇根州立大学,硕士研究生。曾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成都
分所审计助理,四川发展国际控股有限公司投资银行部投资经理、投
资银行部副总经理、投资银行部总经理,四川发展国际控股有限公司
副总经理,2021 年 3 月至今任四川发展(控股)有限责任公司资本
市场部副总经理,2021 年 8 月至今兼任四川发展证券投资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董事、投委会委员,2022 年 4 月至今兼任成都硅宝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董事。
刘竹萌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
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
关联关系,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第 3.2.2 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不
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
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
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符合董事
任职资格。
2、赵科星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0 年生,硕
士学历,持有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曾任北京中伦(成都)律师事务所
执业律师、四川发展(控股)有限责任公司法务合规部资深法务经理
等职务,现任四川发展(控股)有限责任公司投资管理部派驻出资企
业专职董事,四川发展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董事,四川天府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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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产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四川发展产业引导股权投资基金
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董事,四川生物医药产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
四川发展投资有限公司董事。
赵科星女士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
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
关联关系,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第 3.2.2 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不
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
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
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符合董事
任职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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