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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广田股份: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2-05-28  

						            深圳广田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
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规范运
作指引》等相关规则以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作
为深圳广田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
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变更财务负责人的独立意见
   因工作调整需要,孙伟华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财务负责人职务;经公司总经理
赵兵韬先生提名,聘任田延平先生担任公司财务负责人职务。
   经查阅田延平先生简历,认为:田延平先生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
有关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规定,未发现有《公司法》第147 条规定
的情况,未发现其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田延平先生具备担任公司高
级管理人员的资格。
    公司董事会任免程序及表决结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同意公司财务负责人由孙伟华先生变更为田延平先生。


   二、关于公司使用超募资金补充募投项目—绿色装饰产业基地园建设项目资
金缺口并向全资子公司深圳广田高科新材料有限公司现金增资的独立意见


    公司拟使用超募资金11,565万元补充募投项目—绿色装饰产业基地园建设
项目资金缺口并向全资子公司深圳广田高科新材料有限公司现金增资,符合深圳
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
务备忘录第29号:超募资金使用及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有关规定,
有利于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有利于提升公司综合实力、促进公司业务拓展,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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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
的情况。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11,565万元补充募投项目—绿色装饰产业基地园
建设项目资金缺口并向全资子公司深圳广田高科新材料有限公司现金增资。


独立董事:


   马挺贵                       魏达志                      王红兵




                                              二 O 一二年五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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