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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广田股份:关于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期权数量和行权价格的公告2012-06-19  

						证券代码:002482         证券简称:广田股份         公告编号:2012-025



                   深圳广田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期权数量和行权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广田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深圳广田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期
权数量和行权价格的议案》,有关事项具体如下:


    一、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概述
    公司于2011年7月25日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深圳广田
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的反馈意见,公司董事会对《深圳广田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进行了修订,《深圳广田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以下简称“《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及
其摘要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备案无异议。
    根据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司董事会于2011年11月11日发出
召开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审议《深圳广田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相关事项。2011年11月29日,公司201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深圳广田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
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相关事项,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获得批准。
    2011年11月30日,受公司股东大会委托,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调整深圳广田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和
期权数量的议案》及《关于向深圳广田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对象
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对股票期权激励对象和期权数量进行
了调整,并确定以2011年11月30日为本次股票期权的授予日,向52名激励对象共
授予1190万份股票期权,每份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为32.78元。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
公司于 2011 年 12 月 9 日完成了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期权授予登记工作,期
权简称:广田 JLC1,期权代码:037564。
    2012 年 6 月 19 日,公司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调整深圳广田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期权数量和行权价格
的议案》,经过本次调整后,公司股权激励对象为 51 人,股票期权数量为 1888
万份,行权价格为 20.43 元。


    二、调整事由及调整方法
    1、由于近期公司股权激励对象王灿城已离职,根据《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及相关规定,王灿城已不具备激励对象的资格,公司取消已经向王灿城授予的
10 万份股票期权,将公司股票期权激励对象由 52 名变更为 51 名,将公司股票
期权总数由 1190 万份调整为 1180 万份。根据《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及其相关规
定,该 10 万份股票期权将予以注销,公司计划在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实
际行权时集中统一办理已取消的注销手续。
    公司监事会对王灿城先生的情况进行了核实,认为:王灿城先生现已离职,
因而不符合公司股票期权激励对象条件。同意公司取消其未行权的股票期权 10
万份,并予以注销。
    2、2012 年 5 月 16 日,公司 201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深圳
广田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以 2012 年 6
月 4 日为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1 元(含
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6 股。
    现根据《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规定,对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期权数量和行权
价格进行如下调整:
    (1)股票期权数量的调整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
    Q=Q0×(1+n)
    其中:Q0为调整前的股票期权数量;n 为每股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
票红利、股票拆细的比率(即每股股票经转增、送股或拆细后增加的股票数量);
Q 为调整后的股票期权数量。
    根据上述公式计算得出:
    股票期权数量调整前为 11,800,000 份。
    股票期权数量调整后为 11,800,000×(1+0.6)=18,880,000 份。
    (2)行权价格的调整
    ①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
    P=P0÷(1+n)
       其中:P0为调整前的行权价格;n 为每股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
利、股票拆细的比率;P 为调整后的行权价格。
    ②派息
    P=P0-V
    其中:P0 为调整前的行权价格;V 为每股的派息额;P 为调整后的行权价
格。
    根据上述转增股本及派息公式计算得出:
    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调整前为 32.78 元。
    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调整后为(32.78-0.1)÷(1+0.6)=20.43 元。
    经过本次调整后,原股票期权总数由 1180 万份调整为 1888 万份,股票期权
行权价格由 32.78 元调整为 20.43 元。
    本次股票期权调整后授予情况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咨询网
(www.cninfo.com.cn)。


    三、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期权数量和行权价格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期权数量和行权价格的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
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独立董事对调整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期权数量和行权价格发表的独立
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调整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期权数量和行权价格发表了独

立意见,认为:公司董事会本次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数量和行权价格,

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 1

号》、《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 2 号》、《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 3 号》及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关于股票期权数量和行权价格调整的规定。因此,我们

同意调整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期权数量和行权价格。


    五、法律顾问意见

    本公司法律顾问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对本次调整情况进行核查并发表了

法律意见,认为:公司本次调整股票期权数量和行权价格符合《公司法》、《证

券法》、《管理办法》、《股权激励备忘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

《公司章程》、《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公司本次调整期权数量和行

权价格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

    本次期权数量和行权价格的调整尚需按照《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有

关规定进行信息披露,尚需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办

理调整手续。


    六、备查文件

    1、深圳广田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深圳广田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调整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

划期权数量和行权价格的独立意见;

    3、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广田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

励计划期权数量和行权价格调整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广田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二年六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