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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广田股份: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2-08-15  

						                   深圳广田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
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规范运
作指引》等相关规则以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作
为深圳广田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相
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及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
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
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号)和《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
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规定和要求,对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
公司资金及公司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认真负责的核查和落实,相关说明及独立意
见如下:
    1、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2、截至2012年6月30日止,公司无对外担保事项。


   二、关于公司变更总经理的独立意见
   因工作调整需要,赵兵韬先生不再担任公司总经理职务;经公司董事长叶远
西先生提名,聘任范志全先生担任公司总经理职务。
   经查阅范志全先生简历,认为:范志全先生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
有关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规定,未发现有《公司法》第147 条规定
的情况,未发现其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范志全先生具备担任公司高
级管理人员的资格。
    公司董事会任免程序及表决结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同意公司总经理由赵兵韬先生变更为范志全先生。
   三、关于聘任公司常务副总经理、副总经理的独立意见

   由公司总经理范志全先生提名,聘任汪洋先生担任公司常务副总经理,聘任
曾嵘女士、张翠玲女士担任公司副总经理。
   经查阅上述人员简历,认为:上述人员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有关
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规定,未发现有《公司法》第147 条规定的情
况,未发现上述人员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上述人员具备担任公司高
级管理人员的资格。
    公司董事会任免程序及表决结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同意公司聘任汪洋先生担任公司常务副总经理,聘任曾嵘女士、张翠玲女
士担任公司副总经理。




独立董事:


   马挺贵                       魏达志                      王红兵




                                               二 O 一二年八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