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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广田股份: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2012-10-25  

						证券代码:002482       证券简称:广田股份            公告编号:2012-046



                   深圳广田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1172号文核准,深圳广田装饰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广田股份”)于 2010年9月15日向社会公开
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000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51.98元。募集资
金总额为人民币207,92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8,332.08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
为人民币199,587.92万元,较原募集计划42,899.10万元超募156,688.82万元。以上
募集资金已经中审国际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2010年9月20日出具的中审国际
验字(2010)01020010号《验资报告》确认。
    2010年10月18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
议审议通过《关于审议深圳广田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归还银
行贷款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8,500万元归还银行贷款;2010年12月
13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审议深圳广田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
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15,000万元补充流动资金;2011年4月25日,公
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审
议深圳广田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超募资金补充营销网络优化建设项目资
金缺口购置广州分公司办公用房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人民币60,136,050元超
募资金补充营销网络优化建设项目资金缺口购置广州分公司办公用房;2011年6
月8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
过《关于审议深圳广田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
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30,000万元用于永久性补充公
司流动资金;2012年4月24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
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审议深圳广田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超募资金收购
成都市华南建筑装饰有限公司60%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4,896万
元收购四川大海川投资有限公司持有的成都市华南建筑装饰有限公司60%股权;
2012年5月28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审议深圳广田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超募资金补充募投项目
—绿色装饰产业基地园建设项目资金缺口并向全资子公司深圳广田高科新材料
有限公司现金增资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11,565万元补充募投项目—
绿色装饰产业基地园建设项目资金缺口并向全资子公司深圳广田高科新材料有
限公司现金增资;2012年9月28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二届监
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审议深圳广田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超募资
金收购深圳市方特装饰工程有限公司51%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
8,310万元收购深圳市方众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持有的深圳市方特装饰工程有限公
司51%股权。

    截至目前,公司已累计使用超募资金84,284.605万元,剩余可使用超募资金
为72,404.215万元。



    一、用部分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方案
    为了满足公司日常经营和发展的需要,经公司董事会充分讨论后,拟使用部
分超募资金人民币19,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批准该
议案之日起不超过六个月,到期公司将以自有资金足额归还到公司募集资金专用
账户。
    本次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必要性:由于公司所处行业特点,且随着
公司经营规模的扩大,对流动资金需求也随之增加,公司计划用超募资金19,000
万元补充本次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按目前一年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计
算,六个月可为公司节省财务费用约242.25万元。这既满足了公司流动资金需求,
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率,又降低了财务费用,提升公司经营效益。公司本次暂时补
充流动资金主要用于原材料采购付款、支付工程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等方面。
    二、公司关于本次超募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说明与承诺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
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号:超募资金使用及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
资金》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公司将超额募集资金放置于募集资金专
户管理;公司最近十二个月未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并承诺在本次使用超
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不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


    三、公司董事会决议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深圳广田装饰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
募资金人民币19,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四、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意见认为:
    1、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没有与募集资金的实施
计划相抵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况,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
率,降低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和股东利益。
    2、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
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中小企业板信息
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号:超募资金使用及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中关于
上市公司超募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3、公司最近十二个月未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并承诺在本次使用超
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不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
    综上所述,我们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19,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
资金。


    五、公司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深圳广田装饰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拟使
用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19,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
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
号:超募资金使用及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有关规定,符合全体股东
的利益。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19,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六、保荐机构意见
    公司保荐机构财富里昂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对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暂时补
充流动资金进行了核查,认为:
    1、公司最近十二个月未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并承诺在本次使用超
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不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
    2、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没有与募集资金的实施
计划相抵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况,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
率,降低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和股东利益。
    3、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宜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和监事会亦对该事项发表了意见。
    4、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 19,00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
期限自董事会审议批准该议案之日起不超过六个月,到期公司将以自有资金足额
归还到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本保荐机构将持续关注剩余超募资金的使用情况,督促广田股份在实际使用
前履行相关决策程序,确保该部分资金的使用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且投资于其主
营业务,不作为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借予他人、委托理
财等财务性投资等,切实履行保荐机构职责和义务,保障全体股东利益,并对超
募资金实际使用及时发表明确保荐意见。
    综上所述,本保荐机构同意广田股份本次使用 19,000 万元超募资金暂时补
充流动资金。


    七、备查文件

    1、深圳广田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深圳广田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深圳广田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暂
时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

    4、财富里昂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深圳广田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
分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广田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二年十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