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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广田股份: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2012-10-25  

						             深圳广田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
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规范运
作指引》等相关规则以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作
为深圳广田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使
用部分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没有与募集资金的实施
计划相抵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况,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
率,降低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和股东利益。
    2、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
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中小企业板信息
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号:超募资金使用及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中关于
上市公司超募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3、公司最近十二个月未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并承诺在本次使用超
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不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
    综上所述,我们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19,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
资金。


独立董事:


   马挺贵                          魏达志                    王红兵




                                            二○一二年十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