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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广田股份:财富里昂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2012-10-25  

						                  财富里昂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

    深圳广田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暂时

                      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财富里昂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财富里昂”)作为深圳广田装饰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田股份”、“公司”)持续督导阶段的保荐机构,根据
《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保荐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指引》《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29 号:超募资金使用
及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以下简称“第     29 号备忘录”)等有关规
定,对广田股份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
查,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及超募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1172号文核准,广田股份于2010
年9月15日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000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
民币51.9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07,92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8,332.08万元后,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99,587.92万元,较原募集计划42,899.10万元超募
156,688.82万元。中审国际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已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
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中审国际验字(2010)01020010号《验资报
告》。公司已经将全部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

     二、募集资金及超募资金的使用情况

    2010年10月18日,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
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8,500万元归还银行贷款;

    2010年12月13日,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
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15,000万元补充流动资金;
    2011年4月25日,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
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公司使用人民币60,136,050元超募资金补充营销网络优
化建设项目资金缺口购置广州分公司办公用房;

    2011年6月8日,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
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30,000万元用于永久性补充公司
流动资金;

    2012年4月24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
议审议通过,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4,896万元收购四川大海川投资有限公司持
有的成都市华南建筑装饰有限公司60%股权;

    2012年5月28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
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11,565万元补充募投项目—绿色装饰产业
基地园建设项目资金缺口并向全资子公司深圳广田高科新材料有限公司现金增
资;

    2012年9月28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
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8,310万元收购深圳市方众投资发展有限
公司持有的深圳市方特装饰工程有限公司51%股权。

    截至目前,公司已累计使用超募资金84,284.605万元,剩余可使用超募资金
为72,404.215万元。

       三、本次超募资金的使用情况

       1、基本情况

       为了满足公司日常经营和发展的需要,经公司董事会充分讨论后,拟使用
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 19,00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批
准该议案之日起不超过六个月,到期公司将以自有资金足额归还到公司募集资金
专用账户。

       2、本次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必要性

       由于公司所处行业特点,随着公司经营规模的扩大,对流动资金需求也随
之增加,公司计划用超募资金 19,000 万元补充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
按目前一年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计算,六个月可为公司节省财务费用约 242.25
万元。本次超募资金使用满足了公司流动资金需求,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
了财务费用,有利于提升公司经营效益。公司本次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主要用于采
购原材料、支付工程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等。

    3、公司关于本次超募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说明与承诺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小
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29 号:超募资金使用及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
金》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公司将超额募集资金放置于募集资金专户
管理;公司最近十二个月未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并承诺在本次使用超募
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不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

     四、本次超募资金使用的决策程序

    1、公司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深圳广田装饰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
超募资金人民币 19,00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2、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没有
与募集资金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况,有利于提
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和股东利益;公司本次使用部分
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
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29 号:
超募资金使用及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中关于上市公司超募资金使用的
有关规定;公司最近十二个月未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并承诺在本次使用
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不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综上所述,
我们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 19,00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3、公司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深圳广田装饰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拟
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 19,00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
《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29 号:超募资金使用及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有关规定,符合全体
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 19,00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财富里昂经核查认为:
    1、公司最近十二个月未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并承诺在本次使用超
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不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
    2、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没有与募集资金的实施
计划相抵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况,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
率,降低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和股东利益。
    3、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宜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和监事会亦对该事项发表了意见。
    4、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 19,00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
期限自董事会审议批准该议案之日起不超过六个月,到期公司将以自有资金足额
归还到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本保荐机构将持续关注剩余超募资金的使用情况,督促广田股份在实际使用
前履行相关决策程序,确保该部分资金的使用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且投资于其主
营业务,不作为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借予他人、委托理
财等财务性投资等,切实履行保荐机构职责和义务,保障全体股东利益,并对超
募资金实际使用及时发表明确保荐意见。
    综上所述,本保荐机构同意广田股份本次使用 19,000 万元超募资金暂时补
充流动资金。
(本页无正文,为《财富里昂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深圳广田装饰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罗   浩               郭 永 洁




                                             财富里昂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012 年 10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