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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广田股份: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3-01-27  

						证券代码:002482         证券简称:广田股份       公告编号:2013-004



                     深圳广田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者变更议案的情况发生;
    2、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3年1月25日(星期五)下午14:30至16:30
    (2)网络投票时间:2013年1月24日至2013年1月25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3年1月25
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
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3年1月24日15:00至2013年1月25日15:00期间的任意
时间。
    2、现场会议地点:公司会议室(深圳市罗湖区沿河北路1003 号东方都会大
厦广田股份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叶远西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
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
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5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
349,782,856 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 68.317%。其中,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
代理人共 2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 349,440,000 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
68.25%;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3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 342,856 股,占公司
股本总额的 0.067%。
    部分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律师代表、保
荐机构代表列席会议。


    三、提案审议及表决情况
    经与会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认真审议,以记名方式进行现场和网络投票
表决,并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深圳广田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符合发行公司债
券条件的议案》,具体表决结果为同意349,782,53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9%;反对32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1%;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2、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深圳广田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公司债
券的议案》,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2.1 发行规模
    表决结果为同意349,782,53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9%;反对32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1%;弃权0股,占
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2.2 发行方式
    表决结果为同意349,782,53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9%;反对32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1%;弃权0股,占
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2.3 向公司股东配售安排
    表决结果为同意349,782,53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9%;反对32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1%;弃权0股,占
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2.4 债券期限
    表决结果为同意349,782,53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9%;反对32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1%;弃权0股,占
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2.5 债券利率
    表决结果为同意349,782,53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9%;反对32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1%;弃权0股,占
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2.6 募集资金用途
    表决结果为同意349,782,53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9%;反对32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1%;弃权0股,占
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2.7 上市场所
    表决结果为同意349,782,53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9%;反对32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1%;弃权0股,占
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2.8 担保条款
    表决结果为同意349,782,53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9%;反对32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1%;弃权0股,占
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2.9 决议的有效期
    表决结果为同意349,782,53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9%;反对32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1%;弃权0股,占
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深圳广田装饰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发行相关事项的议案》,具体表决结果为同意349,782,536股,
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9%;反对320股,占出席会议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1%;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4、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深圳广田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次发行公司债
券偿还保障措施的议案》,具体表决结果为同意349,782,53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
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9%;反对32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0001%;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律师代表到会见证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
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
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召集人具备召集本次股东大会的资格;出席及
列席会议的人员均具备合法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
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的《深圳广田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广田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
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广田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一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