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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广田股份:201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2013-04-25  

						证券代码:002482            证券简称:广田股份               公告编号:2013-025



                     深圳广田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概述
    深圳广田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子公司因经营需要,
向关联方深圳市广田环保涂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田涂料”)采购涂料产品,
并由关联方深圳市广田京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田物业”)提供物
业管理服务。
    公司于2013年4月24日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深圳
广田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叶远西、
叶远东回避了表决。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公司本次预计的201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未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由公司
董事会审议即可,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预计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关联交易                                           2012 年度实    2012 年度预计金
                   关联人       2013 年度预计金额
   类别                                              际发生额             额
向关联人采   深圳市广田环保涂
                                不超过 4600 万元    1000.63 万元   不超过 2500 万元
购原材料     料有限公司
接受关联人   深圳市广田京基物
                                 不超过 350 万元    198.19 万元           -
提供的劳务   业管理有限公司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深圳市广田环保涂料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深圳市广田环保涂料有限公司

                                      -1-
    法定代表人:宋梓琪
    注册资本:1665万元
    主营业务:油漆、涂料、油墨的生产及销售
    住所:深圳市宝安区福永镇桥头村
    截止2012年12月31日,广田涂料总资产59,749.77万元,净资产91.48万元,2012
年度营业收入6,937.99万元,2012年度净利润0.39万元。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广田涂料系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广田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符合《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10.1.3 条第(二)项规定的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分析
   广田涂料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财务状况良好,具备履约能力。
   (二)深圳市广田京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深圳市广田京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冯伟全
    注册资本:100万元
    主营业务:物业管理
    住所:深圳市罗湖区沿河北路东东方都会大厦裙楼四楼
    截止2012年12月31日,广田物业总资产366.19万元,净资产-119.15万元,2012
年度营业收入1,135.67万元,2012年度净利润3.04万元。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广田物业系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广田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符合《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10.1.3 条第(二)项规定的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分析
   广田物业经营正常,一直从事公司办公场所所在楼宇的物业管理,物业管理
水平较高。


    三、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上述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以市场价格为基础,由双方共同协
商定价;交易价款根据约定的价格和实际交易数量计算,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按
公司材料采购及接受劳务相关规定执行。


                                     -2-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子公司与广田涂料、广田物业发生的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
为,有利于保证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交易以市场价格为定价依据,遵循公平、公
正、公开的原则,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上述关联
交易对关联方形成重大依赖,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


    五、独立董事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情况
   独立董对公司201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事前审查,经审查,认为:公司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为生产经营需要,交易的定价按市场价格确定,不存在损害公
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
   因此,同意将上述事项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同时,董
事会在对该议案进行表决时,关联董事应按规定予以回避。
     2、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201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发表独立意见如下:公司董事会
审议通过的201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与关联方发生的正常
业务往来,有利于保证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公司董事会在审议关联交易议案时,
关联董事已依法回避表决,其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们认为公司
201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
情况。同意公司201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该交易的书面文件及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广田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三年四月二十六日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