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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广田股份: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2013-12-10  

						证券代码:002482          证券简称:广田股份           公告编号:2013-055



                   深圳广田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广田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
次会议于2013年12月9日上午9点30分在深圳市罗湖区沿河北路1003号东方都会
大厦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13年11月30日以书面方式通知各位董事。本次会
议由董事长叶远西先生主持,全体监事、董事会秘书等参加了会议。会议应参加
的董事9名,实际参加的董事9名,此次会议达到法定人数,符合《公司法》和《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2票回避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
《关于调整深圳广田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和期权
数量的议案》,关联董事叶远西、叶远东回避了表决。
    由于原激励对象罗权焕已离职,根据《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
稿》及相关规定,罗权焕已不符合公司股票期权激励对象条件。公司取消罗权焕
激励对象资格,将公司股票期权激励对象由50名调整为49名,获授的股票期权数
量由1856万份调整为1824万份。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意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二、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2票回避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
 《关于审议深圳广田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可
 行权的议案》,关联董事叶远西、叶远东回避了表决。
    《深圳广田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可
行权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
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意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公司法律顾问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详见公司指定信息
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关于审
议深圳广田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增加注册资本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201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经审议,同意根据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内部分股权激励对象
采取自主行权方式共行权5,177,000份股票期权的结果,将公司注册资本由
512,000,000元增加至517,177,000元。
    该议案须经公司股东大会特别决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四、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关于审
议深圳广田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
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决议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对《公司章程》作如下修改:
    原公司章程:“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12亿元。”
    修改为:“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17,177,000元。”
    原公司章程:“第十八条 公司的股份总数为5.12亿股。”
    修改为:“第十八条 公司的股份总数为517,177,000股。”
    原公司章程:“第一百九十四条 (六)对外提供财务资助、对外委托贷款,
是指公司为他人及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委托贷款。但下
列情况除外:公司为其全资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委托贷款;公司控股子公司为
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委托贷款;公司为其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
助、委托贷款的,该控股子公司各股东按出资比例同等条件提供财务资助、委托
贷款。”
    修改为:“第一百九十四条 (六)对外提供财务资助、对外委托贷款,是
指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有偿或者无偿对外提供资金、委托贷款等行为,但下列情
况除外:1、提供财务资助属于公司的主营业务;2、资助对象为公司合并报表范
围内的、持股比例超过50%的控股子公司,但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
且该控股子公司的其他股东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的,上述
其他股东应当按出资比例提供财务资助,且条件同等。”
    《公司章程》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该议案须经公司股东大会特别决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五、会议以 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关于
审议深圳广田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改聘 201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并同意
提交公司 201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鉴于公司原聘请的 2013 年度审计机构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已与国富浩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并,并设立瑞华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原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全部员工及
业务将转移到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并以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为主体为客户提供服务。为保持公司外部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改聘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3
年度审计机构。
    《深圳广田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改聘 2013 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详
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
海证券报》及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意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六、会议以 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关于
召开深圳广田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决议于 2013 年 12 月 25 日(星期三)上午 9:30 在公司会议室召开 201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深圳广田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通知》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及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深圳广田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三年十二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