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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广田股份: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2014-04-25  

						 证券代码:002482               证券简称:广田股份              公告编号:2014-017



                     深圳广田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概述
     深圳广田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子公司因经营需要,
 向关联方深圳市广田环保涂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田涂料”)采购涂料产品,
 并由关联方深圳市广田京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田物业”)提供物
 业管理服务。
     公司于2014年4月23日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深
 圳广田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叶远西、
 叶远东回避了表决。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公司本次预计的201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未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由公司
 董事会审议即可,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预计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关联交易                                            2013 年度实际
                  关联人         2014 年度预计金额                   2013 年度预计金额
   类别                                                 发生额
向关联人采   深圳市广田环保涂
                                 不超过 5,500 万元   2,388.49 万元   不超过 4,600 万元
购原材料     料有限公司
接受关联人   深圳市广田京基物
                                  不超过 350 万元     123.89 万元     不超过 350 万元
提供的劳务   业管理有限公司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深圳市广田环保涂料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深圳市广田环保涂料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宋梓琪
    注册资本:1665万元
    主营业务:油漆、涂料、油墨的生产及销售
    住所:深圳市宝安区福永镇桥头村
    广田涂料2013年度未经审计营业收入9,917.26万元,2013年度净利润207.60万
元。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广田涂料系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广田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符合《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10.1.3 条第(二)项规定的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分析
   广田涂料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财务状况良好,具备履约能力。
    (二)深圳市广田京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深圳市广田京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冯伟全
    注册资本:300万元
    主营业务:物业管理
    住所:深圳市罗湖区沿河北路东东方都会大厦裙楼四楼
    截止2013年12月31日,广田物业总资产409.39万元,净资产-123.12万元,2013
年度营业收入1,140.36万元,2013年度净利润-3.97万元。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广田物业系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广田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符合《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10.1.3 条第(二)项规定的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分析
   广田物业经营正常,一直从事公司办公场所所在楼宇的物业管理,物业管理
水平较高。


       三、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上述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以市场价格为基础,由双方共同协
商定价;交易价款根据约定的价格和实际交易数量计算,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按
公司材料采购及接受劳务相关规定执行。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子公司与广田涂料、广田物业发生的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
为,有利于保证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交易以市场价格为定价依据,遵循公平、公
正、公开的原则,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上述关联
交易对关联方形成重大依赖,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


    五、独立董事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情况
    独立董事对公司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事前审查,经审查,认为:公
司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为生产经营需要,交易的定价按市场价格确定,不存在损害
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
    因此,同意将上述事项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同时,
董事会在对该议案进行表决时,关联董事应按规定予以回避。
     2、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 201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董事
会审议通过的 201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与关联方发生的正
常业务往来,有利于保证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公司董事会在审议关联交易议案时,
关联董事已依法回避表决,其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们认为公司
201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
情况。同意公司 201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该交易的书面文件及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广田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四年四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