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广田股份:内部控制鉴证报告2014-04-25  

						              深圳广田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瑞华核字[2014]48270006 号




目   录

1、 内部控制鉴证报告1

2、 201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3
                  通讯地址通讯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永定门西滨河路 8 号院 7 号楼中海地产广场西塔 3-9 层

                  Postal Address:3-9/F,West Tower of China Overseas Property Plaza, Building 7,NO.8,Yongdingmen

                  Xibinhe Road, Dongcheng District, Beijing

                  邮政编码(Post Code):100077

                  电话(Tel):+86(10)88095588     传真(Fax):+86(10)88091199




                             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瑞华核字[2014]48270006 号


深圳广田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审核了深圳广田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田股份”)
管理层对 2013 年 12 月 31 日与财务报表相关的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评价。广田股份
管理层的责任是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并保持其有效性,同时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
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中的相关规定对 2013 年 12 月 31 日与财务报表相关的内部控
制有效性作出评价并确保该评价的真实性和完整性。我们的责任是对广田股份上述
评价中所述的截至 2013 年 12 月 31 日止与财务报表相关的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
鉴证意见。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
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并参照《内部控制审核指导意见》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
上述规定要求我们计划和执行鉴证工作,以对鉴证对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
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了解、测试和评价内部控制系统的建
立和实施情况,以及我们认为必要的其他程序。我们相信, 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
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内部控制具有固有限制,存在由于错误或舞弊导致错报发生和未被发现的可能
性。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降低对控制政策、程
序遵循的程度,因此,于 2013 年 12 月 31 日有效的内部控制,并不保证在未来也
必然有效,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我们认为,广田股份于 2013 年 12 月 31 日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按照财政部
颁布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的相关规定中与财务报表相关的有效的内部控制。




                                                     1
 (此页无正文)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田景亮




           中国北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郑立红




                                        二〇一四年四月二十三日




                                   2
                    深圳广田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深圳广田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
(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
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13年12月31日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
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
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
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
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
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
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
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
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
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
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
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
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
领域。
    1、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如下:


                                    3
               公司名称                    公司类型         持股比例
深圳广田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母公司
深圳市广田幕墙有限公司                    全资子公司         100%
深圳市广田建筑装饰设计研究院              全资子公司         100%
深圳广田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全资子公司         100%
长春广田装饰有限公司                      全资子公司         100%
深圳广田高科新材料有限公司                全资子公司         100%
深圳市广田置业有限公司                    全资子公司         100%
深圳市广融工程产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全资子公司         100%
深圳市广田软装艺术有限公司                全资子公司         100%
成都市广田华南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控股子公司          60%
深圳市广田方特幕墙科技有限公司            控股子公司          51%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100%,营业收入合
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 100%;
    2、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包括建筑装饰业务、建筑设计业务、材料贸易业务;
    3、主要事项包括信息披露、财务报告、工程项目、采购与付款、销售与收款、
质量控制、人力资源、企业文化、资金活动、合同管理等;
    4、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应收账款、成本控制、重大投资、对外担保、
关联交易等。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
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企业内
部控制基本规范》、《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
规章制度的要求,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
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
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
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公司
确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如下: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定量标准以合并营业
收入、净利润、资产总额、所有者权益总额作为衡量指标。内部控制缺陷可能导致
或导致的损失与营业收入相关的,以合并营业收入指标衡量。如果该缺陷单独或连
同其他缺陷可能导致的财务报告错报金额小于合并营业收入的2%,则认定为一般缺

                                      4
陷;如果超过合并营业收入的2%但小于5%,则为重要缺陷;如果超过合并营业收
入的5%,则认定为重大缺陷。
   内部控制缺陷可能导致或导致的损失与净利润相关的,以合并净利润指标衡量。
如果该缺陷单独或连同其他缺陷可能导致的财务报告错报金额小于合并净利润的
2%,则认定为一般缺陷;如果超过合并净利润的2%但小于5%,则为重要缺陷;如
果超过合并净利润的5%,则认定为重大缺陷。
   内部控制缺陷可能导致或导致的损失与资产、负债管理相关的,以合并资产总
额指标衡量。如果该缺陷单独或连同其他缺陷可能导致的财务报告错报金额小于合
并资产总额的2%,则认定为一般缺陷;如果超过合并资产总额的2%但小于5%认定
为重要缺陷;如果超过合并资产总额5%,则认定为重大缺陷。
   内部控制缺陷可能导致或导致的损失与所有者权益相关的,以合并所有者权益
总额指标衡量。如果该缺陷单独或连同其他缺陷可能导致的财务报告错报金额小于
合并所有者权益总额的2%,则认定为一般缺陷;如果超过合并所有者权益总额的2%
但小于5%认定为重要缺陷;如果超过合并所有者权益总额5%,则认定为重大缺陷。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财务报告重大缺陷的迹象包括:
   (1)公司控制环境无效;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舞弊行为;
   (3)注册会计师发现当期财务报告存在重大错报,公司在运行过程中未能发现
该错报;
   (4)已经发现并报告给管理层的重大缺陷在合理的时间后未加以改正;
   (5)公司审计委员会对内部控制的监督无法运作;
   (6)其他可能影响报表使用者正确判断的缺陷。
    财务报告重要缺陷的迹象包括:
   (1)未依照公认会计准则选择和应用会计政策;
   (2)未建立反舞弊程序和控制措施;
   (3)对于非常规或特殊交易的账务处理没有建立相应的控制机制或没有实施且
没有相应的补偿性控制;
   (4)对于期末财务报告过程的控制存在一项或多项缺陷且不能合理保证编制的
财务报表达到真实、完整的目标。
   一般缺陷是指除上述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控制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5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表:
           缺陷认定           直接财产损失金额               重大负面影响
                                                      受到国家政府部门处罚,对公
重大缺陷                 占净资产金额的 5%以上
                                                      司造成较大负面影响
                                                      受到省级政府部门处罚,对公
重要缺陷                 占净资产金额的 1%至 5%
                                                      司造成负面影响

                         100 万元(含 100 万元)以下, 受到省级以下政府部门处罚,
一般缺陷
                         或占净资产金额的 1%以下      未对公司造成负面影响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出现以下情形的,认定为重大缺陷,其他情形按影响程度分别确定为重要缺陷
或一般缺陷。(1)严重违犯国家法律、法规或规范性文件;(2)重大决策程序不科
学;(3)制度缺失可能导致系统性失效;(4)重大或重要缺陷不能得到整改;(5)
高级管理人员或核心技术人员纷纷流失;(6)主流媒体负面新闻频现;(7)其他对
公司影响重大的情形。
    (三)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
部控制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非财务报
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
    四、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公司无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的说明。




                                                    董事长:叶远西
                                                 深圳广田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 4 月 23 日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