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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广田股份: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4-11-26  

						证券代码:002482         证券简称:广田股份       公告编号:2014-069



                     深圳广田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者变更议案的情况发生;
    2、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3、本次股东大会对中小股东表决单独计票。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4年11月25日(星期二)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14年11月24日至2014年11月25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4年11月25
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
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4年11月24日15:00至2014年11月25日15:00期间的任
意时间。
    (3)委托独立董事投票:独立董事征集投票权的时间为2014年11月20日至
2014年11月21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2:00至5:00)。
    2、现场会议地点:公司会议室(深圳市罗湖区沿河北路1003 号东方都会大
厦广田股份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范志全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
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
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股东出席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20 人,代表股份
350,287,970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67.7308%。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4 人,
代表股份 334,449,900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64.6684%。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6
人,代表股份 15,838,070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3.0624%。
    中小股东出席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17 人,代表股份
15,847,970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3.0643%。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1 人,
代表股份 9,900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0.0019%。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6 人,代
表股份 15,838,07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3.0624%。
    没有股东委托独立董事进行投票。
    5名董事、全体监事和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律师代表
列席会议。


    三、提案审议及表决情况
    经与会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认真审议,以记名方式进行现场和网络投票
表决,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审议〈深圳广田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1 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和范围;
    叶远东先生作为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关联股东深圳广田投资
控股有限公司、叶远西、新疆广拓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均回避表决。
    总表决结果为同意 15,716,684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1716%;反对 104,386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587%;
弃权 26,9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697%。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15,716,68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1716%;反对 104,38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6587%;弃权 26,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1697%。
   1.2 限制性股票的来源、数量和分配;
    叶远东先生作为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关联股东深圳广田投资
控股有限公司、叶远西、新疆广拓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均回避表决。
    总表决结果为同意 15,716,684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1716%;反对 104,386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587%;
弃权 26,9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697%。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15,716,68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1716%;反对 104,38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6587%;弃权 26,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1697%。
   1.3 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授予价格的确定方法;
    叶远东先生作为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关联股东深圳广田投资
控股有限公司、叶远西、新疆广拓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均回避表决。
    总表决结果为同意 15,716,684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1716%;反对 104,386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587%;
弃权 26,9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697%。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15,716,68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1716%;反对 104,38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6587%;弃权 26,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1697%。
   1.4 激励计划有效期、授予日、锁定期、解锁期和禁售期;
    叶远东先生作为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关联股东深圳广田投资
控股有限公司、叶远西、新疆广拓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均回避表决。
    总表决结果为同意 15,716,684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1716%;反对 104,386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587%;
弃权 26,9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697%。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15,716,68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1716%;反对 104,38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6587%;弃权 26,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1697%。
   1.5 限制性股票的授予、解锁条件;
    叶远东先生作为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关联股东深圳广田投资
控股有限公司、叶远西、新疆广拓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均回避表决。
    总表决结果为同意 15,716,684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1716%;反对 104,386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587%;
弃权 26,9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697%。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15,716,68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1716%;反对 104,38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6587%;弃权 26,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1697%。
   1.6 限制性股票数量、价格的调整方法和程序;
    叶远东先生作为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关联股东深圳广田投资
控股有限公司、叶远西、新疆广拓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均回避表决。
    总表决结果为同意 15,716,684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1716%;反对 104,386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587%;
弃权 26,9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697%。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15,716,68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1716%;反对 104,38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6587%;弃权 26,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1697%。
   1.7 激励成本的会计处理;
    叶远东先生作为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关联股东深圳广田投资
控股有限公司、叶远西、新疆广拓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均回避表决。
    总表决结果为同意 15,716,684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1716%;反对 104,386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587%;
弃权 26,9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697%。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15,716,68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1716%;反对 104,38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6587%;弃权 26,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1697%。
   1.8 激励计划的实施、授予及解锁程序;
    叶远东先生作为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关联股东深圳广田投资
控股有限公司、叶远西、新疆广拓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均回避表决。
    总表决结果为同意 15,716,684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1716%;反对 104,386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587%;
弃权 26,9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697%。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15,716,68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1716%;反对 104,38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6587%;弃权 26,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1697%。
   1.9 公司/激励对象各自的权利义务;
    叶远东先生作为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关联股东深圳广田投资
控股有限公司、叶远西、新疆广拓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均回避表决。
    总表决结果为同意 15,716,684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1716%;反对 104,386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587%;
弃权 26,9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697%。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15,716,68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1716%;反对 104,38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6587%;弃权 26,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1697%。
   1.10 公司/激励对象发生异动的处理;
    叶远东先生作为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关联股东深圳广田投资
控股有限公司、叶远西、新疆广拓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均回避表决。
    总表决结果为同意 15,716,684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1716%;反对 104,386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587%;
弃权 26,9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697%。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15,716,68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1716%;反对 104,38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6587%;弃权 26,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1697%。
   1.11 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原则。
    叶远东先生作为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关联股东深圳广田投资
控股有限公司、叶远西、新疆广拓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均回避表决。
    总表决结果为同意 15,716,684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1716%;反对 104,386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587%;
弃权 26,9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697%。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15,716,68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1716%;反对 104,38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6587%;弃权 26,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1697%。
    2、审议通过《关于审议<深圳广田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叶远东先生作为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关联股东深圳广田投资
控股有限公司、叶远西、新疆广拓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均回避表决。
    总表决结果为同意 15,716,684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1716%;反对 104,386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587%;
弃权 26,9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697%。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15,716,68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1716%;反对 104,38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6587%;弃权 26,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1697%。
    3、审议通过《关于叶远东作为深圳广田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议案》。
    叶远东先生作为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关联股东深圳广田投资
控股有限公司、叶远西、新疆广拓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均回避表决。
    总表决结果为同意 15,716,684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1716%;反对 104,386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587%;
弃权 26,9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697%。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15,716,68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1716%;反对 104,38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6587%;弃权 26,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1697%。
    4、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深圳广田装饰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叶远东先生作为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关联股东深圳广田投资
控股有限公司、叶远西、新疆广拓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均回避表决。
    总表决结果为同意 15,716,684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1716%;反对 104,386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587%;
弃权 26,9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697%。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15,716,68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1716%;反对 104,38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6587%;弃权 26,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1697%。
    5、审议通过《关于深圳广田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
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为同意 350,166,584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9653%;反对 94,486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70%;弃权 26,9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77%。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15,726,58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2341%;反对 94,48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5962%;弃权 26,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1697%。
    6、审议通过《关于修改深圳广田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为同意 350,166,584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9653%;反对 94,486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70%;弃权 26,9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77%。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15,726,58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2341%;反对 94,48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5962%;弃权 26,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1697%。
    上述议案1、议案2、议案3、议案4、议案6均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代表到会见证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出
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
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召集人具备召集本次股东大会的资格;
出席及列席会议的人员均具备合法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
法》、《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的《深圳广田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
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广田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广田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十一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