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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广田股份: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2014-11-26  

						 证券代码:002482          证券简称:广田股份       公告编号:2014-072



                    深圳广田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深圳广田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
议于2014年11月25日下午17:30分在深圳市罗湖区沿河北路1003号东方都会大厦
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
    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按《公司章程》规定通知各位监事。本次会议由公司
监事会主席赵兵韬先生主持,会议应参加监事3名,实际参加监事3名,董事会秘
书朱旭女士列席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监事认真
审议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深圳广田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数量的议
案》。
    监事会认为: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具备《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
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不存在最近三年内被证券交易所公
开谴责或宣布为不适当人选,也不存在最近三年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
监会予以行政处罚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股权
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1-3号》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其作为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
划的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二、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向深
圳广田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
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本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具备《公司法》、《证券法》、
《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不存在最近三年内被
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宣布为不适当人选,也不存在最近三年内因重大违法违规
行为被中国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
行)》、《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1-3号》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其作为公司本
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且已满足《深圳广田装饰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条件。


    特此公告


                                      深圳广田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一四年十一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