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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广田股份: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2015-04-16  

						 证券代码:002482             证券简称:广田股份                公告编号:2015-021



                     深圳广田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概述
       深圳广田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子公司因经营需要,
 拟与关联方深圳市广田环保涂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田涂料”)、深圳市广田
 京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田物业”)发生关联交易。
       2015年4月14日召开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预计深圳
 广田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董事叶远东、叶嘉
 许回避了表决。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公司本次预计的201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未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由公司
 董事会审议即可,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预计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2015 年度预计     2014 年度实际    2014 年度预计
关联交易类别         关联人
                                          金额            发生额            金额

购买涂料产品   深圳市广田环保涂料   不超过 5000 万元   2,183.74 万元   不超过 5500 万元
               有限公司
出租物业                            不超过 100 万元         -                 -
               深圳市广田京基物业
接受物业服务                        不超过 350 万元     87.62 万元     不超过 350 万元
               管理有限公司
合计           -                    不超过 5450 万元   2271.36 万元    不超过 5850 万元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深圳市广田环保涂料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深圳市广田环保涂料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胡基如
       注册资本:1665万元
       主营业务:环保涂料的研究、开发及购销
       住所:深圳市宝安区福永街道桥头社区桥塘路42号
       广田涂料2014年度未经审计营业收入6747.20万元,2014年度净利润224.07万
元。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广田涂料系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广田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符合《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10.1.3 条第(二)项规定的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分析
    广田涂料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财务状况良好,具备履约能力。
    (二)深圳市广田京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深圳市广田京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彭向阳
       注册资本:300万元
       主营业务:物业管理
       住所:深圳市罗湖区沿河北路东东方都会大厦裙楼四楼
    截止 2014 年 12 月 31 日,广田物业总资产 662.25 万元,净资产 56.88 万元,
2014 年度营业收入 1075.83 万元,2014 年度净利润-20 万元。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广田物业系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广田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符合《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10.1.3 条第(二)项规定的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分析
    广田物业经营正常,一直从事公司办公场所所在楼宇的物业管理,物业管理
水平较高。

       三、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上述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以市场价格为基础,由双方共同协
商定价;交易价款根据约定的价格和实际交易数量计算,收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
按公司相关规定执行。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子公司与广田涂料、广田物业发生的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
为,有利于保证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交易以市场价格为定价依据,遵循公平、公
正、公开的原则,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上述关联
交易对关联方形成重大依赖,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

    五、独立董事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情况
    独立董事对公司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进行了事前审查,经审查,认为:
公司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为生产经营需要,交易的定价按市场价格确定,不存在损
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
    因此,同意将上述事项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同时,董事
会在对该议案进行表决时,关联董事应按规定予以回避。
     2、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 201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
董事会审议通过的 201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是公司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与关联方
发生的正常业务往来,有利于保证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公司董事会在审议关联交
易议案时,关联董事已依法回避表决,其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
们认为公司 201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
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 201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该交易的书面文件及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广田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五年四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