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广田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前认可意见 深圳广田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 议将审议的《关于预计深圳广田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 的议案》已提交我们审核,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 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 年修订)》的 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就该议案发表意见如下: 公司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为生产经营需要,交易的定价按市场价格确定,不存 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 因此,同意将上述事项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同时,董事 会在对该议案进行表决时,关联董事应按规定予以回避。 独立董事: 王红兵 王全胜 杜庆山 二○一五年四月二日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