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广田股份 201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核查报告 上海华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 深圳广田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核查报告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 作指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 上海华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华信证券”或“本保荐机构”)作 为深圳广田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田股份”或“公司”)2010 年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对广田股份 2014 年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 进行了专项核查,核查结果如下: 一、 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专户余额情况 1、募集资金的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1172 号文核准,广田股份首次向 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4,000 万股,每股面值 1.00 元,发行价格为 51.98 元/股,共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07,920.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 8,332.08 万 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199,587.92 万元。中审国际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已 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中审国际验字 (2010)01020010 号《验资报告》。 2、募集资金的存放与管理 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深圳证 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制定了《深圳广田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 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 专户存储制度,以便于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以及对其使用情况监督,保证专款 专用。 经董事会批准,公司连同财富里昂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现名:上海华信证 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财富里昂”)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 分行(以下简称“建设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深圳凤凰大厦支行(以下简称: 关于广田股份 201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核查报告 “浦发银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八卦岭支行(以下简称“兴业银行”)、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南山支行(以下简称“工商银行”)四家募集资 金存放机构于 2010 年 10 月 18 日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全 资子公司深圳广田高科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田高科”)连同财富里昂 与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振华支行(以下简称“深圳发展银行”)、中国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文锦渡支行(以下简称“中国银行”)两家募集资金存放 机构于 2010 年 10 月 29 日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11 年 8 月 16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深圳广田装饰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广田高科新材料有限公司更换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同 意深圳广田高科新材料有限公司将原募集资金专户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振华支行更换至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以下简称“江苏银行”), 并于 2011 年 9 月 1 日与财富里昂及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署了《募 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12 年 3 月 19 日召开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审议深圳广田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广田高科新 材料有限公司更换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同意广田高科将原募集资金专户中国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文锦渡支行更换至广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以下 简称“广州银行”),并于 2012 年 4 月 5 日与财富里昂及广州银行深圳分行签署 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13 年 6 月 25 日召开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 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深圳广田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更换募集资金专 户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原募集资金专户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南山支 行更换至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红树湾支行,并于 2013 年 7 月 22 日与财富 里昂、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红树湾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上述签署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三方监管协议》 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报告期内,上述《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符合《深 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相关规定。 3、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截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如下: 项目 金额(人民币元) 截至 2014 年 1 月 1 日募集资金余额 688,468,970.65 加: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扣减手续费净额 27,660,295.84 关于广田股份 201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核查报告 加:销户结存息转回募集资金账户 159.50 减:本年度直接投入募投项目 159,070,458.00 减: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303,247,125.95 加: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归还募集资金专户 190,000,000.00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 443,811,842.04 4、募集资金专户的余额情况 截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合计 443,811,842.04 元,具 体存放情况如下: 银行名称 余额(人民币元)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深圳凤凰大厦支行 85,502,708.56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八卦岭支行 174,310,897.75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 138,928,817.83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310,933.09 广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41,990,188.38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红树湾支行 2,768,296.43 募集资金账户余额合计 443,811,842.04 二、募集资金的实际投入情况 截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 2014 年度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27,231.75 万元, 具体情况如下(单位:万元): 关于广田股份 201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核查报告 募集资金总额 199,587.92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27,231.75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68,251.29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项目可行 是否已变 截至期末投 是否达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 募集资金承 调整后投资 本年度投入 截至期末累计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 本年度实 性是否发 更项目(含 资进度(%) 到预计 投向 诺投资总额 总额(1) 金额 投入金额(2) 状态日期 现的效益 生重大变 部分变更) (3)=(2)/(1) 效益 化 承诺投资项目 绿色装饰产业基地园建设 是 28,228.00 28,228.00 - 28,228.00 100.00% 2012 年 12 月 31 日 -1,031.04 否 否 项目 设计研发中心项目 否 7,752.00 7,752.00 - 0.00% 2012 年 12 月 31 日 不适用 否 - 营销网络优化建设项目 否 6,919.10 6,919.10 -947.97 2,513.12 36.32% 2012 年 12 月 31 日 不适用 否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42,899.10 42,899.10 -947.97 30,741.12 71.66% -1,031.04 超募资金投向 补充营销网络优化建设项 目资金缺口购买广州分公 6,013.61 6,013.61 -5,413.61 - 0.00% 2012 年 12 月 31 日 不适用 是 司办公用房 成都市华南建筑装饰有限 4,896.00 4,896.00 - 4,896.00 100.00% - 584.82 否 否 公司 60%股权收购 深圳市方特装饰工程有限 8,310.00 8,310.00 - 8,310.00 100.00% - 1,532.35 不适用 否 公司 51%股权收购 深圳市新华丰生态环境发 3,063.00 3,063.00 3,063.00 3,063.00 100.00% - 22.97 不适用 否 展有限公司 51%股权收购 关于广田股份 201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核查报告 南京柏森实业有限责任公 15,480.00 15,480.00 15,480.00 15,480.00 100.00% - 791.57 不适用 否 司 60%股权收购 深圳市广融工程产业基金 10,000.00 10,000.00 - 10,000.00 100.00% - 104.75 不适用 否 管理有限公司投资设立 深圳市广田软装艺术有限 3,000.00 3,000.00 - 3,000.00 100.00% - -304.59 不适用 否 公司投资设立 归还银行贷款(如有) 8,500.00 8,500.00 - 8,500.00 100.00% - 补充流动资金(如有) 85,861.22 85,861.22 11,324.71 75,324.71 87.73% - 绿色装饰产业基地园建设 11,565.00 11,565.00 3,725.62 8,936.46 77.27% - 项目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156,688.83 156,688.83 28,179.72 137,510.17 87.76% 2,731.87 合计 199,587.93 199,587.93 27,231.75 168,251.29 84.30% 1,700.83 关于广田股份 201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核查报告 三、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绿色装饰产业基地园建设项目中幕墙铝合金产品生产项目的变更: 根据公司《招股说明书》,公司募投项目——绿色装饰产业基地园建设项目 由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广田高科新材料有限公司具体实施。 2012 年 9 月 28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决定公司使用超募 资金 8,310 万元收购深圳市方众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持有的深圳市方特装饰工程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方特装饰”)51%股权。 鉴于公司募投项目——绿色装饰产业基地园建设项目中幕墙铝合金产品生 产项目与控股子公司方特装饰工业园生产项目(幕墙专业生产加工)重复,且方 特装饰在幕墙专业领域实力较为突出,其筹建的工业园为幕墙专业生产加工基 地,专业性强、规格更高,因此取消绿色装饰产业基地园建设项目中幕墙铝合金 产品生产项目。 截止 2012 年 12 月 5 日,幕墙铝合金产品生产项目所需厂房建筑工程已完工, 并已采购生产设备 546 万元。幕墙铝合金产品生产项目取消后该厂房将用于绿色 装饰产业基地园建设项目中的其他项目,已采购的 546 万元幕墙设备以原价转让 给方特装饰,转让价款已返回募集资金账户。 此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并经公司 201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四、 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经核查,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投向变更的情况 经核查,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向变更的情况。 六、超募资金的使用情况 公司超募资金总额共计 156,688.82 万元,截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累计实际 使用超募资金共计 137,510.17 万元,具体如下: 1、2010 年 10 月 18 日,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 关于广田股份 201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核查报告 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于 2010 年 10 月 25 日使用部分超募资金 8,500 万元归 还银行贷款; 2、2010 年 12 月 13 日,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 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于 2010 年 12 月 29 日使用超募资金人民币 5,000 万元 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于 2011 年 1 月 30 日使用超募资金人民币 5,000 万元补充公 司流动资金,于 2011 年 4 月 25 日使用超募资金人民币 5,000 万元补充公司流动 资金。 3、2011 年 4 月 25 日,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 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公司使用 60,136,050 元超募资金补充营销网络优化 建设项目资金缺口购置广州分公司办公用房。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已使用超募资 金人民币 5,413.61 万元支付购置广州分公司办公用房款。由于对方未能如期交房, 经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取消使用超募资金购置广州分公司办 公用房,超募资金部分款项已于 2014 年 12 月 30 日返回募集资金账户。 4、2011 年 6 月 8 日,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 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 30,000 万元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 资金。公司分别于 2011 年 6 月 30 日、10 月 28 日、12 月 21 日共使用部分超募资 金人民币 30,000 万元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5、2012 年 4 月 24 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六 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 4,896 万元收购成都市华南建筑装饰有 限公司 60%股权。公司分别于 2012 年 4 月 28 日、5 月 14 日、5 月 30 日、6 月 26 日从募集资金专户中转出超募资金共计人民币 4,896 万元支付股权转让款,2012 年 5 月 21 日,成都市华南建筑装饰有限公司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成 都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换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6、2012 年 5 月 28 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 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补充募投项目—绿色装饰产业基地园 建设项目资金缺口并向全资子公司深圳广田高科新材料有限公司现金增资的事 项,公司拟使用超募资金 11,565 万元补充绿色装饰产业基地园建设项目资金缺 口。 7、2012 年 9 月 28 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 关于广田股份 201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核查报告 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 8,310 万元收购深圳市方特装饰工程 有限公司 51%股权。公司分别于 2012 年 10 月 22 日、11 月 20 日、12 月 11 日从募 集资金专户中转出部分超募资金共计人民币 8310 万元支付股权转让款,2012 年 11 月 10 日,深圳市方特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深圳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8、2012 年 10 月 25 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 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 19,00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公司分别于 2012 年 10 月 31 日,11 月 29 日,12 月 13 日从募集资金账户转出 19,000 万元到自有资 金账户,公司已于 2013 年 4 月 23 日将上述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9、2013 年 10 月 15 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 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 10,000 万元设立工 程产业基金管理公司。公司于 2013 年 11 月 15 日从募集资金专户中转出部分超募 资金共计人民币 10,000 万元用以作为设立工程产业基金管理公司款。 10、2013 年 11 月 26 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 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 19,000 万元暂时补 充流动资金。公司分别于 2013 年 11 月 27 日、2013 年 11 月 28 日从募集资金专户 中转出部分超募资金共计人民币 19,000 万元用以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公司已 于 2014 年 7 月将上述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11、2013 年 11 月 26 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 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 3,000 万元设立软 装公司。公司于 2013 年 12 月 24 日从募集资金专户中转出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 3,000 万元作为设立软装公司款,2014 年 1 月 16 日深圳市广田软装艺术有限公司 完成工商登记,并取得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12、2013 年 12 月 25 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 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与深圳市新华丰生态环境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新华丰”或“目标公司”)法人股东深圳市东胜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 胜投资”或“转让方”)签署了《深圳市新华丰生态环境发展有限公司股权收购协 议》,约定公司以人民币 3,063 万元的价格受让东胜投资持有的新华丰 51%股权。 公司拟使用超募资金 3,063 万元用于支付股权转让款。公司于 2014 年 1 月 17 日、 关于广田股份 201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核查报告 1 月 21 日、3 月 17 日分别从募集资金账户转出超募资金 200 万元、718.9 万元和 2,144.1 万元用于支付股权转让款。2014 年 2 月 19 日,深圳市新华丰生态环境发 展有限公司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取得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企业法人 营业执照。 13、2014 年 5 月 15 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 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 15,480 万元支付受让陆宁 持有的南京柏森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60%股权首期转让款。公司于 2014 年 5 月 27 日、6 月 27 日、7 月 1 日、7 月 9 日、12 月 9 日分别从募集资金账户转出超募资 金 4,644 万元、2,740 万元、5,000 万元、3,000 万元、96 万元用于支付股权首期转 让款。2014 年 6 月 11 日南京柏森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取 得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名称由南京柏森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变 更为南京广田柏森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14、2014 年 10 月 9 日,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 三次会议决议通过,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 40,861.22 万元用于永久 性补充流动资金。公司于 2014 年 12 月 3 日从募集资金专户中转出部分超募资金 共计人民币 30,324.71 万元用以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截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尚有 10,536.51 万元未从募集资金专户中转出。 七、 保荐机构主要核查程序 保荐机构通过相关资料审阅、沟通访谈、现场核查等多种形式对广田股份募 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主要核查内容包括:审阅公司第三届董事 会第十次会议通过的《深圳广田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存放 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 于深圳广田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鉴证报 告》(瑞华核字[2015]48270012 号)、查阅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相关原始凭证与记账 凭证、公司募集资金存管银行出具的银行对账单及被收购公司营业执照等资料; 现场检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情况、实施进度;与公司相关高管、财务、业 务人员等相关人员沟通交流。 关于广田股份 201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核查报告 八、 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2014 年广田股份能够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的《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对募集 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有效执行三方监管协议,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 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已披露的募 集资金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 (以下无正文) 关于广田股份 201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核查报告 (本页无正文,为《上海华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深圳广田装饰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 201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核查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张世通 张文奇 上海华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015 年 4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