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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广田股份: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与深圳朗泓房地产有限公司签署框架合作协议的事前认可意见2015-05-13  

						             深圳广田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与深圳朗泓房地产有限公司签署框架合作协议

                           的事前认可意见




    深圳广田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
会议将审议的《关于审议深圳广田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深圳朗泓房地产有限
公司签署〈框架合作协议〉的议案》已提交我们审核,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2014 年修订)》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就该议案发表
意见如下:
    公司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为生产经营需要,有利于提升公司经营效益,不存在
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
    因此,同意将上述事项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同时,董
事会在对该议案进行表决时,关联董事应按规定予以回避。


独立董事:


   王红兵                       王全胜                       杜庆山




                                                   二○一五年五月八日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