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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广田股份:独立董事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暨更换董事会秘书的独立意见2016-03-05  

						            深圳广田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暨更换董事会秘书的独立意见


    深圳广田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
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深圳广田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更换董事会秘书的议
案》、《深圳广田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根据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规
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则以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对上述议案相关材料进行了认真审核,并发表如下独
立意见:
    1、公司本次聘任副总经理及董事会秘书的提名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
《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2、根据董事会提供的张平先生的简历,未发现张平先生有《公司法》第一
百四十七条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亦未有受到中国证监会及
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经了解,张平先生具备相关专业
知识和决策、监督、协调能力,符合履行相关职责的要求,任职资格符合《公司
法》和《公司章程》中关于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规定。
    3、 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
二分之一,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规定。
    综上所述,我们同意公司董事会聘任张平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
书,任期自本次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日止。


    独立董事:王红兵   王全胜    高刚
                                                   二○一六年三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