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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广田股份:关于拟终止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2016-04-15  

						证券代码:002482      证券简称:广田股份           公告编号:2016-026



                   深圳广田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终止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广田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广田股份”)第三
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于2016年4月14日审议通过了《深圳广田装饰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关于拟终止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
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1172号文核准,深圳广田装饰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10年9月15日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000万
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51.9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07,920万元,扣除
发行费用8,332.08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99,587.92万元,较原募
集计划42,899.10万元超募156,688.82万元。以上募集资金已经中审国际会计师
事务所有限公司于2010年9月20日出具的中审国际验字(2010)01020010号《验
资报告》确认。
    二、 本次拟终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一)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计划
    1、设计研发中心项目
    “设计研发中心项目”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根据《深
圳广田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以下简称“招股
说明书”),该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分为以下三个部分:
    (1)设计中心:形成公司实力强大、专业齐全、配套完善的创意设计能力,
建成国内一流的创意装饰设计示范基地,推动公司装饰装修设计水平的提升;设
计中心由设计中心总部,以及住宅精装修、酒店、办公楼、医疗卫生、体育场馆、
幕墙、地铁、博物馆、机电、饰品等 16 个专业化设计部组成,设计中心各部门
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可以继续扩展;
      (2)研发中心:以绿色环保节能装饰技术为研发方向,最终实现公司“致
力于人居环境改善”的绿色装饰目标,并建成行业内引领技术发展的国家级研发
中心,重点在于研究以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为核心的装饰装修技术;研发中
心主要由新产品推广中心、专家资源库、课题研发组等部门组成;
      (3)支持管理中心:通过提高设计研发过程中参与的相关组织、人员的信
息沟通效率,提高设计过程的效率,保障设计研发中心顺利、高效完成设计研发
工作;支持管理中心主要围绕为设计中心和研发中心的业务开展相关服务工作,
主要由案例部、展示部、信息部、服务部等部门组成。
      该项目建设地点为深圳市,拟在市中心购置已建好的办公楼层。水、电、
暖均为拟购置办公楼配套设施,由市政设施提供。
      该项目总投资7,752万元人民币,具体投资如下: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额(万元) 占投资比例
   一   固定投资                                      7,560.42     97.53%
  1      工程总费用                                   4,978.00     64.22%
           房屋购置费                                 3,375.00    43.54%
           建筑工程装修费                             1,500.00    19.35%
           消防设施费、绿化费                          103.00      1.33%
  2      设备购置                                     1,874.24    24.18%
  3      其他费用                                      708.18      9.14%
           工程招标费、培训费                           60.00      0.77%
           勘察设计费                                   30.00      0.39%
           工程监理费                                   50.00      0.64%
           工程保险费                                   20.00      0.26%
           预备费用                                    448.25      5.78%
           其他                                         99.93      1.29%
二      流动资金                                       191.70      2.47%
三      总投资                                        7,752.00   100.00%



      2、营销网络优化建设项目
      “营销网络优化建设项目”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根
据《招股说明书》,该项目建设内容如下:
序号     时间           内容名称                  内容概要(合计 6,122.56 万元)
                 新建、改建 3 家一级   改建北京、广州一级分公司,新设重庆一级分公司,每家
                 分公司                投资 150 万元,共计 450 万元
 1      第一年   扩建原有分公司、办    根据业务量、市场潜力拟将西安、成都、南昌、合肥、昆
                 事处等共 6 家为二级   明、乌鲁木齐扩建为二级分公司,每家投资 180.17 万元,
                 分公司                共计 1,081.02 万元
                 增资原有一级分公      向北京、广州、重庆 3 家一级分公司各增资 1,090.17 万元;
                 司,新设 4 家一级分   向新设南京、天津、武汉、太原 4 家一级分公司各投资
 2               公司,完成一级分公    240.17 万元,完成一级分公司达标工程。共计 4,231.19 万
        第二年
                 司达标工程            元
                                       新设杭州和青岛 2 家二级分公司,每家投资 180.17 万元,
                 新设 2 家二级分公司
                                       共计 360.34 万元

      注 1:所示建设投资包括房屋购置装修费、办公设备、软件及监测设备费,不包括项目

铺底流动资金

      注 2:一级分公司和二级分公司的划分主要依据所处地域的市场容量、公司竞争力水平

等综合考虑确定

       本项目总投资6,919.10万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额6,122.56万元,占总投资额
88.49%;流动资金投资额796.54万元, 占总投资额11.51%,其中公司将在北京、
广州、重庆购买分公司办公场所。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投    资      占投资比例
 一      固定资产                                          6,122.56            88.49%
  1      办公楼购置费                                      4,770.00            68.94%
          北京市营销网点办公场地购买                       1,000.00                  -
          广州市营销网点办公场地购买                       1,000.00                  -
          重庆市营销网点办公场地购买                       1,000.00
          营销网点办公场地装修                             1,770.00                  -
  2      设备购置费                                        1,352.56            19.55%
           办公设备                                        1,167.89
           软件购置                                            154.50
           监测设备                                             30.17
 二      流动资金                                              796.54          11.51%
                              总计                         6,919.10           100.00%

       (二)实际投资及进展情况
       1、公司设计研发中心项目计划投资额7,752.00万元,目前尚未投入,主要系
公司尚未购置到适应设计研发中心发展需求的办公楼。
       2、公司营销网络优化建设项目计划投资额6,919.10万元,截至目前已投入
2,513.12万元,投入金额与计划投资额相差4,405.98万元,主要原因是近年来中国
宏观经济增速放缓导致建筑装饰行业下游市场出现新的变化,同时调整市场拓展
策略,放缓了分公司的扩建进度,从而使得房屋购置、装修、办公设备等投入随
之放缓。此外,由于《招股说明书》募集资金使用计划之“营销网络优化建设项
目”购买广州分公司办公用房项目因交易对手未能如期交房,根据公司与交易对
手友好协商,公司取消购置广州分公司办公用房,原已支付预付款1,018.51万元
返回募集资金专户,冲减了实际投入。
    (三)终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原因
    1、设计研发中心项目
    公司“设计研发中心项目”拟在深圳市中心购置已建好的办公楼层用于公司
设计中心、研发中心和支持管理中心的建设,但是近年来受到国内房地产持续上
涨,特别是深圳地区房地产价格大幅上涨的影响,公司尚未购置到合适的办公楼。
此外,公司日前已使用自有资金租赁办公楼,其中部分楼层区域用于公司设计中
心和研发中心办公使用,与公司募投项目“设计研发中心项目”用途出现部分重
合,因此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经审慎研究,公司拟终止该项目的实施。
    2、营销网络优化建设项目
    公司“营销网络优化建设项目”原拟依据公司分区业务情况,并结合国家区
域发展战略及投资热点,选取北京、广州、重庆、南京、天津、武汉等华北、华
南、华东、中南区域中心城市作为一级分公司先行发展,并进一步建立二级分公
司以扩大营销网络覆盖范围。截至目前,公司已投入的2,513.12万元主要用于分
公司的建设,主要包括办公室装修、办公设备购置等投入。
    近年来中国宏观经济增速放缓导致建筑装饰行业下游市场出现新的变化,为
了使公司继续保持稳定快速的增长,研究和解决发展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
公司对原有的管理架构、运营模式做了细致诊断,侧重营销团队的建设、公司品
牌的提升以及通过兼并收购当地成熟企业成为子公司以增强公司在当地的市场
竞争力。因此,公司适时调整一线营销网络倾向于向轻资产模式转变,原有新建、
改建、扩建分公司的重资产模式已不适合公司发展战略的需求,经审慎研究,公
司拟终止“营销网络优化建设项目”。
    三、终止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后剩余资金使用计划
    由于劳动力成本不断上涨,公司对流动资金的需求越来越大。为提高募集资
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提升公司经营效益,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
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资金需求的前提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则的规定,结合公司发
展规划及实际经营需要,公司计划将终止“设计研发中心项目”和“营销网络优
化建设项目”后的剩余募集资金12,157.98万元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四、本次终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对公
司经营产生的影响
       由于公司所处行业特点,且随着公司经营规模的扩大,对流动资金需求也随
之增加,公司计划将剩余可使用的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既满足了公司流
动资金需求,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率,又降低了财务费用,提升公司经营效益。公
司本次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主要用于原材料采购和劳务支付等方面。
    另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绿色装饰产业基地园建设
项目”,根据《招股说明书》承诺及2012年5月28日经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
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审议深圳广田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超募资金补充募投
项目—绿色装饰产业基地园建设项目资金缺口并向全资子公司深圳广田高科新
材料有限公司现金增资的议案》,预计该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39,793万元。截止
2016年03月31日,公司承诺投资的“绿色装饰产业基地园建设项目”募集资金
39,793万元已全部使用完毕,该部分募集资金存储专户累计产生的剩余利息
1,371.35万元将用于该项目建设的结算尾款支付。目前“绿色装饰产业基地园建
设项目”已建设建成并投产,因此本次终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会影响公司“绿
色装饰产业基地园建设项目”的实施,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董事会决议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深圳广田装饰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关于拟终止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
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实施“设计研发中心项目”和“营销网
络优化建设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符合相关规则规定,公司最近十二
个月未进行风险投资、未为控股子公司之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公司承诺补充
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不进行风险投资、不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
助。
    该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就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
动资金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公司本次终止实施“设计研发中心项目”和“营销网络优化建设项目”,
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不影响公司其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
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况,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及发展需
要,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和使用效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
益的行为。
    2、公司本次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
金,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指引》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
要求》的有关规定。
    3、公司最近十二个月未进行风险投资、未为控股子公司之外的对象提供财
务资助;公司承诺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不进行风险投资、不为控股子公司
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基于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终止实施“设计研发中心项目”和“营销网络优
化建设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七、公司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变更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及审议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则的规定。
公司终止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
流动资金,满足了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有利于提升公司未来的盈利能力,符合
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已投资项目的正常运营,不会损害
公司中小股东的权益。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变更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八、保荐机构意见
    公司保荐机构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广田股份计划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
流动资金,是其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实施情况及市场环境、公司实际经营
情况及发展需要所做出的决定,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全体股东
的利益,该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变更不会影响现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
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况;
    (二)广田股份最近十二个月内未进行风险投资、未为控股子公司之外的对
象提供财务资助;广田股份承诺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不进行风险投资、不
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三)广田股份变更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并经公司
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该事项尚
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综上所述,本保荐机构对广田股份本次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
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无异议。
    九、备查文件
    1、深圳广田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2、深圳广田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深圳广田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
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广田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终止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广田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四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