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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广田股份: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2016-04-15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

                   深圳广田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保荐”或“本保荐机构”)作为深
圳广田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田股份”或“公司”)的保荐机构,根
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
引》等相关文件的要求,对广田股份2016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核查,
核查情况如下:
    一、广田股份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及子公司因经营需要,拟与关联方深圳市广田环保涂料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广田涂料”)、深圳市广田京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田物业”)、上
海友迪斯数字识别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友迪斯”)发生关联交易。
    (二)预计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关联交易                         2016 年度预计     2015 年度实     2015 年度预计
                  关联人
  类别                                金额          际发生额            金额
购买涂料
                                不超过 5000 万元   3063.73 万元   不超过 5000 万元
  产品
           深圳市广田环保涂料
出租物业   有限公司             不超过 100 万元         0         不超过 100 万元

接受劳务                        不超过 1000 万元        -                -
接受物业   深圳市广田京基物业
                                不超过 500 万元    148.44 万元    不超过 350 万元
  服务     管理有限公司
           上海友迪斯数字识别
购买产品                        不超过 2000 万元        -                -
           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合计              -           不超过 8600 万元   3212.17 万元   不超过 5450 万元


    二、长江保荐对公司2016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核查
    (一)深圳市广田环保涂料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深圳市广田环保涂料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胡基如
    注册资本:1665万元
    主营业务:环保涂料的研究、开发及购销
    住所:深圳市宝安区福永街道桥头社区桥塘路42号
    广田涂料2015年度未经审计营业收入6,601.81万元,2015年度净利润212.54
万元。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广田涂料系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广田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符合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10.1.3 条第(二)项规定的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分析
    广田涂料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财务状况良好,具备履约能力。
    (二)深圳市广田京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深圳市广田京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彭向阳
    注册资本:300万元
    主营业务:物业管理
    住所:深圳市罗湖区沿河北路东东方都会大厦裙楼四楼
    截止 2015 年 12 月 31 日,广田物业总资产 705.13 万元,净资产 43.92 万元,
2015 年度营业收入 1,077.01 万元,2015 年度净利润-15.99 万元。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广田物业系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广田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符合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10.1.3 条第(二)项规定的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分析
    广田物业经营正常,一直从事公司办公场所所在楼宇的物业管理,物业管理
水平较高。
    (三)上海友迪斯数字识别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上海友迪斯数字识别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江小波
    注册资本:1000万元
    主营业务:专门从事智能锁定制、开发、生产、安装及后续服务
    住所:上海市奉贤区望园路 2066 弄 5 号楼 4 楼
    友迪斯2015年度未经审计营业收入2,969.93万元,2015年度净利润187.52万
元。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友迪斯系公司参股公司,其中本公司董事汪洋先生同时担任友迪斯董事职
务,符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第“10.1.3”条的规定的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分析
    友迪斯经营正常,财务状况良好,具备履约能力。

       三、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上述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以市场价格为基础,由双方共同协
商定价;交易价款根据约定的价格和实际交易数量计算,收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
按公司相关规定执行。
       四、履行的审批程序
    2016年4月14日召开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深圳广
田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董事汪洋、
叶远东回避了表决。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公司本次
预计的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未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
以上,由公司董事会审议即可,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对公司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进行了事前审查,经审查,认为:
公司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为生产经营需要,交易的定价按市场价格确定,不存在损
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
    因此,同意将上述事项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同时,
董事会在对该议案进行表决时,关联董事应按规定予以回避。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 201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发表独立意见如下:公司
董事会审议通过的 201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是公司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与关联
方发生的正常业务往来,有利于保证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公司董事会在审议关联
交易议案时,关联董事已依法回避表决,其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我们认为公司 201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
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 201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五、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子公司与广田涂料、广田物业、友迪斯发生的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的商
业交易行为,有利于保证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交易以市场价格为定价依据,遵循
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
上述关联交易对关联方形成重大依赖,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

    六、长江保荐对公司2016年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长江保荐经核查后认为:上述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发展正常经营活动需
要,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无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权益的情
形,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亦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关联交易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没有违反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
易所关于关联交易的有关规定,本保荐机构对公司2016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事
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广田装饰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 201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
               黄 力                              李 强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2016 年 4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