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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广田股份: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2016-04-23  

						 证券代码:002482        证券简称:广田股份         公告编号:2016-032


                    深圳广田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深圳广田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
会议于2016年4月21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召开本次会议的通
知已于2016年4月11日以书面方式通知了各位监事。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
赵兵韬先生主持,会议应参加监事3名,实际参加监事3名,董事会秘书张平列席
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表决,形成
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审议
<深圳广田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并同意
提交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深圳广田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详见公司指定
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审议
<深圳广田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三、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审议
深圳广田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四、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审议
〈深圳广田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并能得到有
效执行,内部控制体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以及公司实际需要,对公司经营
管理起到了较好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作用。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
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五、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审议
〈深圳广田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15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
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2015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


       六、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审议
〈深圳广田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16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
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2016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内容
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七、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深圳广田
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未达到第二期解锁条件及部分已不符合激
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监事会对此次公司回购注销股票的数量及涉及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并发表如下核查意见:同意公司对未达到第二期解锁条件的424.20万股限制性股
票予以回购注销;原激励对象朱旭辞职,同意公司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70
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公司董事会关于回购注销相关限制性股票的程序
符合法律、法规及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监事会同意董事会实施该次回购注
销事宜。
    八、会议以 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深圳广
田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补选黄乐明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的议
案》,并同意提交公司 2015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因公司监事赵兵韬先生辞去监事职务,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
章程》的规定,经深圳广田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推荐,公司同意补选黄乐明先生担
任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
    黄乐明先生曾于2016年1月14日辞去公司内控中心负责人职务,离任后其本
人及近亲属未发生过买卖公司股票行为。经认真考虑,公司认为黄乐明先生为会
计专业人士,在过去担任公司内控中心负责人、总审计师期间,已对公司的经营
管理比较熟悉,且在企业内部控制、规范治理方面具有渊博的知识和丰富的经验,
能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进一步发展。
    增补黄乐明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符合《公司章程》中关于“最近
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不得超过公司监事总数
的二分之一及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不得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的规定。
    黄乐明先生简历附后。




    特此公告


                                    深圳广田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六年四月二十三日
附件:黄乐明先生简历
    黄乐明   男,1952年6月出生,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历任深圳广田装饰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内控中心负责人、总审计师。现任深圳广田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总审计师。所著论文曾先后获得湖南省机械工业会计学会三等奖、长沙市冶金机
械局二等奖、中国机械工业会计学会优秀奖。
    黄乐明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
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
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其任职资格符合担任公司监事的条件,符
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