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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广田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续聘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6年度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意见2016-04-23  

						             深圳广田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续聘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6年度

                       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意见


    深圳广田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
次会议将审议的《关于续聘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深圳广田装饰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已提交我们审核,根据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及《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 年修订)》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就
该议案发表意见如下:
    我们认为: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
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多年来一直为公司财务报
表的审计机构。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该会计师事务所坚持独立审计准则,
保证了公司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较好地履行了审计机构的责任与义务。因此,
同意续聘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6 年度会计报表审计机
构,同意将上述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


   王红兵                      王全胜                      高   刚




                                              二○一六年四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