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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广田股份:独立董事关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锁期可解锁事宜的独立意见2016-06-07  

						             深圳广田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锁期可解锁事宜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
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规范运
作指引》等相关规则以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作
为深圳广田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
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的《深圳广田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进行了认真的审阅,对公司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是否达成等事项进行了审查和监督,发表
独立意见如下:
   经核查,公司的经营业绩、第一期解锁激励对象及其个人绩效考核等实际情
况均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
1号》、《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2号》、《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3号》及
《深圳广田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和《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中关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
股票第一期解锁条件的要求,未侵犯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限制性股票第
一个解锁期的解锁条件已成就,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结果符合解锁资格条件,
其作为本次可解锁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我们同意按照公司激励计划的规定,为符合条件的58名激励对象按照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锁期解锁的相关事宜。



独立董事:
   王红兵                       王全胜                      高刚




                                                   二〇一六年六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