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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广田股份:关于限制性股票解锁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2016-06-13  

						证券代码:002482         证券简称:广田股份         公告编号:2016-058



                   深圳广田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限制性股票解锁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深圳广田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锁期符合解锁条件的股份总数为424.20万股,符
合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共58名。本次申请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总数为418.20万股,
占目前公司股本总额的0.6740%,申请解锁的激励对象共57名。激励对象陈深因
其持有的限制性股票处于冻结状态,暂未办理解锁手续,待解除冻结后,公司将
根据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对其持有的符合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的限制性股票
60,000股办理解锁事宜,并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本次解锁的股份数量为418.20万股。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激励对
象中的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的限制性股票解锁后,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
的25%为实际可上市流通股份,剩余75%股份将继续锁定,同时须遵守中国证监会
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买卖公司股票的相关规定。
    3、本次解锁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日为2016年6月15日。


    深圳广田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16年6月6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三
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深圳广田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董事会认为《深圳广田装饰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或“本计
划”)规定的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已成就,同意公司根据股东大会授权办理相
关解锁事项。本次申请解锁的激励对象共57人,申请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4,182,000股,占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总数的29.5757%,占公司目前股本
总额的0.6740%。具体情况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简述
    (一)2014年10月7日,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审议〈深圳广田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
要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等中介机构出具相应报告。
随后,公司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其相关材料报送中国证监会。
    (二)2014年11月3日,公司获悉中国证监会已对公司报送的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方案确认无异议并进行了备案。
    (三)2014年11月7日,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审议〈深圳广田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
及其摘要的议案》,本计划拟授予61名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500万股,
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价格为7.53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律
师等中介机构出具相应报告。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的有
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请召开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相关议案。
    (四)2014年11月25日,公司召开的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深
圳广田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相关事项
的议案,并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后续相关事宜。律师等中介机构出具相应报告。
    (五)2014年11月2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调整深圳广田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数量
的议案》、《关于向深圳广田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
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原激励对象赵波、陈
泽自愿放弃认购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公司董事会对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
激励对象名单及数量进行调整,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由61人调
整为59人,授予数量由1,500万股调整为1,484万股,并决定以2014年11月25日为
授予日。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等中介机构出具相应报告。
    (六)2015年06月02日,公司完成了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
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登记手续,并发布了《关于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的公
告》,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日为2015年06月03日。
    (七)2016年04月21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深圳广田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未达到第二期解锁条件及部分
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对
激励对象获授的未达到第二期解锁条件的424.2万股限制性股票以及因离职已不
符合激励条件的原激励对象朱旭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70万股限制性股票,共计
494.2万股进行回购注销。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意见,北京
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2016年6月2日,公司完成了对激励计划授予的59名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共
计4,931,200股的回购注销。此外,激励对象陈深先生因持有的部分限制性股票被
司法冻结(其中应被回购注销的股票为10,800股),暂未办理回购注销手续。
    本次回购注销不影响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本次回购注销
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由59人调整为58人,授予数量由1,484
万股调整为1,414万股。
    (八)2016年6月6日,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深
圳广田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
成就的议案》,董事会认为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锁期
解锁条件已成就,同意公司根据股东大会授权办理相关解锁事项。第一个解锁期,
符合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共58名,可申请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4,242,000股。
    近日,公司对57名激励对象共持有的限制性股票4,182,000股在中国证券登记
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解除限售手续,此次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
日为2016年6月15日。
    激励对象陈深因其持有的限制性股票处于司法冻结状态,暂未办理解锁手
续,待解除冻结后,公司将根据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对其持有的符合第一个解锁
期解锁条件的限制性股票60,000股办理解锁事宜。
    二、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相关内容与股东大会审议的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是否存在差异的说明
    2014年11月2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深
圳广田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数量的议
案》,鉴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原激励对象赵波、陈泽自愿放弃认购计划授
 予的限制性股票,公司董事会对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数量进
 行调整,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由61人调整为59人,授予数量由
 1,500万股调整为1,484万股。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等中介机
 构出具相应报告。
      2016年04月21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深圳
 广田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未达到第二期解锁条件及部分已不符
 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对因离职
 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原激励对象朱旭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70万股限制性股票进
 行回购注销。公司独立董事、 监事会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意见,北京市中伦(深
 圳)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2016年6月2日,公司完成了对朱旭持有的70
 万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由59人调整
 为58人,授予数量由1,484万股调整为1,414万股。
      三、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满足的说明
      (一)锁定期已届满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自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为锁定期(即2015年6
 月3日至2016年6月2日),锁定期后为解锁期。解锁期内,在满足本计划规定的
 解锁条件时,激励对象可分三次申请标的股票解锁。截止目前,公司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锁定期已届满,第一个解锁期时间条件已满足。
      (二)满足解锁条件情况的说明
激励计划规定的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        是否达到解锁条件的说明
    1、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公司未发生前述情形,满足解锁条件。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
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
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年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
中国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
    (3)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激励对象未发生前述情形,满足解锁条件。
    (1)最近三年内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
或宣布为不适当人选的;
    (2)最近三年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
中国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的;
    (3)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
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4)公司董事会认定其他严重违反公司
有关规定的。
     3、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                 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1、
     以 2011-2013 年净利润平均值为基数,       公司2014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
2014 年的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35%,以            性损益的净利润为53,045.75万元,与2011-2013
2011-2013 年营业收入平均值为基数,2014 年      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
的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35%;                   净利润平均值(39,254.97万元)相比,净利润
                                               增长率为35.13%,满足解锁条件。2、公司2014
                                               年营业收入978,797.03万元,与2011-2013年营
                                               业收入平均值(695,987.79万元)相比,营业收
                                               入增长率为40.63%,满足解锁条件。
     4、激励对象考核指标                       2014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58名激励对象
     激励对象在2014年度绩效考核为60分以        绩效均考核合格,满足解锁条件。
上的前提下,才能全额解锁当期权益。
     激励对象年度绩效考核在60分以下时,对
应第一、第二次解锁期内的未解锁部分标的股
票可以递延到下一年,在下一年绩效考核达到
60分以上时解锁;若下一年度绩效考核继续在
60分以下时,对应第一、第二次解锁期内的未
解锁部分标的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在第三次
解锁期内因激励对象年度绩效考核在60分以
下而未解锁部分标的股票不得解锁,由公司回
购注销。

       四、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锁期可解锁股份上市流通安排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锁股份可上市流通日为2016年6月15日。
       (二)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锁总数为4,182,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0.6740%。
       (三)本次申请解锁的激励对象为57名。
       (四)激励对象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锁股份可上市流通情况如下:


                                   获授的限制     本次解锁限   第二期已回购     剩余未解锁
序号    姓名         职务          性股票数量     制性股票数   限制性股票数     限制性股票
                                      (万股)      量(万股)    量(万股)      数量(万股)
 1     范志全       董事长             233           69.9           69.9           93.2
 2     李卫社   董事、常务副总裁       80             24             24             32
 3      汪洋         董事              100            30             30             40
4       叶远东      董事、副总裁              20               6               6             8
5       曾嵘            副总裁                80               24              24           32
6       王宏坤          副总裁                35              10.5            10.5          14
7       田延平          财务总监              80               24              24           32
         其他核心管理、业务、
8                                          766                229.8           229.8        306.4
           设计骨干(50 人)
                 合计                      1394               418.2           418.2        557.6

        说明:
        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激励对象中的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
的限制性股票解锁后,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25%为实际可上市流通股份,剩余
75%股份将继续锁定,同时须遵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买卖公司股票的相关规定。
        2、陈深先生为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之一,目前共持有的公司限制
性股票 150,800 股(其中符合第一期解锁条件的限制性股票为 60,000 股)于 2016
年 5 月 11 日被司法冻结,目前尚未办理解锁手续,待陈深持有的限制性股票解
除冻结后,公司再将根据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对其持有的限制性股票 60,000 股
办理解锁事宜。陈深持有的限制性股票情况如下:

                                   第一期可申      本次解锁     第二期应被    第二期已   剩余未解
                  获授的限制
                                   请解锁限制      限制性股     回购限制性    回购限制   锁限制性
序号     姓名     性股票数量
                                   性股票数量       票数量         股票数量   性股票数   股票数量
                    (万股)
                                   (万股)        (万股)        (万股)   量(万股) (万股)
    1    陈深           20             6              0               6         4.92      15.08

        (五)激励计划授予的公司58名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数量共为14,140,000
股,已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4,231,200股,剩余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9,908,800股。本次57名激励对象持有的限制性股票4,182,000股解锁后,剩余未
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5,726,800股。


        特此公告


                                                     深圳广田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六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