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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广田集团: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2016-07-27  

						证券代码:002482          证券简称:广田集团           公告编号:2016-066



                    深圳广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广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
议于2016年07月26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16年07
月22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通知各位董事。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范志全先生主持,
全体董事出席会议,全体监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等列席会议,会议应参加的董
事9名,实际参加的董事9名,此次会议达到法定人数,符合《公司法》和《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1票回避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深圳广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签署<消防工程施工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
案》。关联董事叶远东先生回避表决。
    经审议,同意公司与深圳朗泓房地产有限公司、中国建筑第四工程局有限公
司签署《龙园大观花园一期1栋、幼儿园消防工程施工合同》。
    《深圳广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署<消防工程施工合同>暨关联交易的
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关联交易事宜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详见公司
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深圳广田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决议于2016年8月12日(星期五)14:3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2016年第三次临
时股东大会。
    《深圳广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
海证券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深圳广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六年七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