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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广田集团: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6-08-13  

						证券代码:002482         证券简称:广田集团           公告编号:2016-072



                       深圳广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修改、增加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6年08月12日(星期五)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16 年 08 月 11 日至 2016 年 08 月 12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08月12
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
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08月11日15:00至2016年08月12日15:00期间的任
意时间。
    2、现场会议地点:深圳广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会议
室(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2098号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范志全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
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
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8 人,代表股份 826,956,435 股,占上
市公司总股份的 53.3101%。其中,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6 人,
代表股份 826,911,935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53.307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
东 2 人,代表股份 44,5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029%。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律师代表
列席会议。
    三、提案审议及表决情况
    经与会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认真审议,以记名方式进行现场和网络投票
表决,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了《深圳广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发行中期票据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为:同意 826,956,43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代表到会见证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出
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
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召集人具备召集本次股东大会的资格;
出席及列席会议的人员均具备合法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
法》、《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深圳广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广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广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八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