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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广田集团: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6-10-14  

						证券代码:002482          证券简称:广田集团           公告编号:2016-086



                       深圳广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增加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本次股东大会变更前
次股东大会(深圳广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涉及
的议案名称为《深圳广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发行中期票据的议案》(该议
案详见《深圳广田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发行中期票据的公告》,公告编
号2016-057)。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变更后的议案,即《深圳广田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关于增加中期票据发行额度的议案》。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6年10月13日(星期四)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16 年 10 月 12 日至 2016 年 10 月 13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10月13
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
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10月12日15:00至2016年10月13日15:00期间的任
意时间。
    2、现场会议地点:深圳广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会议
室(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2098号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范志全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
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
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6 人,代表股份 825,601,200 股,占上
市公司总股份的 53.2227%。其中,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5 人,
代表股份 825,600,1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53.2226%。通过网络投票的股
东 1 人,代表股份 1,1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001%。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律师代表
列席会议。
    三、提案审议及表决情况
    经与会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认真审议,以记名方式进行现场和网络投票
表决,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了《深圳广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中期票据发行额度的
议案》;
    总表决结果为:同意 825,600,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99%;反对 1,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1%;弃权 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2、审议通过了《深圳广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深圳市广田
方特幕墙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为: 同意 825,600,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99%;反对 1,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1%;弃权 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代表到会见证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出
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
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召集人具备召集本次股东大会的资格;
出席及列席会议的人员均具备合法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
法》、《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深圳广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广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6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广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十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