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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广田集团: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2016-10-27  

						证券代码:002482           证券简称:广田集团         公告编号:2016-092



                     深圳广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日为2016年10月1日。
    2、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本次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进行会
计处理,无需追溯调整,不涉及公司业务范围变化,对公司以前各年度财务状况
和经营成果不产生影响。


    一、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情况概述
    深圳广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结合实际情
况,为更加客观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提供更加可靠、相关及可比
的会计信息,公司依照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拟对应收款项信用风险特征组合以
及坏账准备计提方法等部分会计估计进行变更。
    2016年10月26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深
圳广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估计变更计划由
本公司董事会进行批准,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相关会计估计变更的具体
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日期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自 2016 年 10 月 1 日开始执行。
    (二)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原因
    相关会计估计变更的具体原因如下:
    1、公司的应收账款风险特征在合同履行的在建、竣工、决算等不同阶段存
在明显差异,装饰工程合同对进度款、结算款和质保金等款项的收取时点有明确
约定,已到期应收款和未到期应收款在风险特征和管理实践方面存在显著差异。
    2、现有坏账计提方法没有考虑合同约定时点,按照现有坏账计提方法,存
在部分款项尚未达到与甲方约定的收取时点,但公司已经按账龄计提了较大额坏
账准备,该处理没有反应公司真实的回款风险。
    3、公司对建筑装饰、幕墙装饰、智能化产品销售等业务按项目的应收账款
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类别进一步细化,将应收款项由原来按客户划分调整为按客户
与项目划分,将更有利于区别不同客户、不同项目的应收账款回收风险,可更清
晰客观地反映公司应收账款风险程度,有利于将财务报表数据与实际管理相结合,
更有利于加强项目进度管理及项目应收款项的管理工作。
    (三)变更后与变更前公司应收款项坏账准备计提会计估计比较
    1、本次变更前采用的应收款项坏账准备会计估计
    (1)单项金额重大并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单项金额重大的判       本公司将金额为人民币 100 万元以上的应收款项确认为
断依据或金额标准 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
                       本公司对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单独进行减值测试,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 单独测试未发生减值的金融资产,包括在具有类似信用风险
项计提坏账准备的 特征的金融资产组合中进行减值测试。单项测试已确认减值
计提方法           损失的应收款项,不再包括在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应收
                   款项组合中进行减值测试。
    (2)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组合名称                           坏账准备计提方法
              账龄组合                                账龄分析法
    本公司合并范围内关联方组合                         其他方法
    组合中,采用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
           账龄              应收账款计提比例          其他应收款计提比例
1 年以内(含 1 年)                           5.00%                   5.00%
1-2 年                                   10.00%                     10.00%
2-3 年                                   30.00%                     30.00%
3 年以上                                  50.00%                     50.00%
     组合中,采用其他方法计提坏账准备的:
             组合名称              应收账款计提比例    其他应收款计提比例
本公司合并范围内关联方组合                     0.00%                    0.00%
     (3)单项金额不重大但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具备以下特征的应收款项,如应收
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关联方款项;与对方存在争议或涉及诉讼、仲裁的应收款项,
的理由             已有明显迹象表明债务人很可能无法履行还款义务的应收款
                   项等,有客观证据表明其发生了减值。
坏账准备的计提方        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确认
法                 减值损失,计提坏账准备。
     2、本次变更后采用的应收款项坏账准备会计估计
     (1)单项金额重大并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单项金额重大的判        本公司将金额为人民币 1000 万元(含 1000 万元)以上
断依据或金额标准 的应收款项确认为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
                        本公司对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单独进行减值测试,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 单独测试未发生减值的金融资产,包括在具有类似信用风险
项计提坏账准备的 特征的金融资产组合中进行减值测试。单项测试已确认减值
计提方法           损失的应收款项,不再包括在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应收
                   款项组合中进行减值测试。
     (2)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组合名称                         坏账准备计提方法
①建筑装饰、幕墙装饰、园林绿化、智能化工程等行业
组合1:信用期内应收账款                                    余额百分比法
组合2:超过信用期应收账款(账龄组合)                      账龄分析法
组合3:本公司合并范围内关联方组合                          其他方法
②智能化产品销售及安装
组合1:账龄组合                                            账龄分析法
③其他款项
组合1:投标保证金和有还款保证的其他应收款                  不计提坏账准备
组合2:履约及其他保证金                                      余额百分比法
    注:上表中装饰工程的信用期指项目决算完成后 1 个月内。
    组合中,采用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
    ①建筑装饰、幕墙装饰、园林绿化、智能化工程等行业
           账龄              应收账款计提比例           其他应收款计提比例
1 年以内(含 1 年)                       30.00%                       5.00%
1-2 年                                   50.00%                      10.00%
2-3 年                                   80.00%                      30.00%
3 年以上                                 100.00%                              -
3-4 年                                         -                     50.00%
4-5 年                                         -                     80.00%
5 年以上                                        -                    100.00%
    ②智能化产品销售及安装
           账龄              应收账款计提比例           其他应收款计提比例
1 年以内(含 1 年)                        5.00%                       5.00%
1-2 年                                   10.00%                      10.00%
2-3 年                                   30.00%                      30.00%
3-4 年                                   50.00%                      50.00%
4-5 年                                   80.00%                      80.00%
5 年以上                                 100.00%                     100.00%
    组合中,采用余额百分比法计提坏账准备的:
              组合名称           应收账款计提比例       其他应收款计提比例
①建筑装饰、幕墙装饰、园林绿化、
智能化工程等行业
组合1:信用期内应收账款                         5%                            -
②其他款项
组合2:履约及其他保证金                             -                        5%
    组合中,采用其他方法计提坏账准备的:
             组合名称           应收账款计提比例        其他应收款计提比例
本公司合并范围内关联方组合                    0.00%                  0.00%
    注:除非有客观证据表明该应收款项发生减值,否则不计提减值准备。
       (3)单项金额不重大但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具备以下特征的应收款项,如应
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 收关联方款项;与对方存在争议或涉及诉讼、仲裁的应收
理由                  款项,已有明显迹象表明债务人很可能无法履行还款义务
                      的应收款项等,有客观证据表明其发生了减值。
                           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确
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认减值损失,计提坏账准备。
       二、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相
关规定,本次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进行会计处理,无需追溯调整,不涉
及公司业务范围变化,对公司以前各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产生影响。
    如果以公司 2015 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数据进行测算,此项会计估计变更
对 2015 年的影响如下:增加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0.49 亿元,占 2015
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 17.51%;增加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0.49 亿元,占 2015 年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 0.85%。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对 2015 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的影响比例不超过 50%,对
2015 年度经审计的所有者权益影响比例不超过 50%;不影响公司的盈亏性质,不
需要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的合理性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估计变更事项已于 2016 年 10 月 26 日经公司第
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
相关规定,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的影响未超过公司 2015 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50%
等标准,不需要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本次会计估计的变更符合国家相关
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可以客观公正的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使公司
的应收债权更接近于公司实际回收情况和风险状况;可更有利于区别不同客户、
不同项目的应收账款回收风险,可更清晰地反映公司应收账款风险程度;同时更
有利于公司财务报表数据与实际管理相结合,有利于加强对项目进度及项目应收
款项的管理工作,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同意对相关会计估计进行变更。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会计估计变更事宜经过认真审核后,认为:
       公司此次会计估计的变更,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使公司的
应收债权更接近于公司回收情况和风险状况。变更后的会计估计能够更准确的反
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实际情况。
       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同意公司此次会计估计变更事项。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对本次会计估计变更事宜经过认真审核后,认为:
       公司此次会计估计的变更,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使公司的
应收债权更接近于公司回收情况和风险状况。变更后的会计估计能够更准确的反
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同意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事
宜。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广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十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