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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广田集团:独立董事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独立意见2016-10-27  

						               深圳广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
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
板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则以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
关规定,本人作为深圳广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的《深圳广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
计估计变更的议案》进行了认真审阅,并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公司此次会计估计的变更,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使公司的
应收债权更接近于公司回收情况和风险状况。变更后的会计估计能够更准确的反
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实际情况。
    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同意公司此次会计估计变更事项。




                                        独立董事 :王红兵   王全胜    高刚
                                                二〇一六年十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