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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广田集团:独立董事关于拟转让全资子公司深圳市广田置业有限公司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2016-11-11  

						                 深圳广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拟转让全资子公司深圳市广田置业有限公司100%股权

                        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
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
板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则以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
关规定,我们作为深圳广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的《深圳广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
转让全资子公司深圳市广田置业有限公司 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进行了
认真审阅,并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本次转让深圳市广田置业有限公司 100%股权是因为公司将围绕企业发展
战略,优化现有产业结构和资源配置,专注于“装饰工程、智慧家居、金融投资”
三大平台的建设和业务开拓,提升上市公司的整体盈利能力。
    2、公司董事会的召开程序、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之
规定。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此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汪洋、叶远东回避了表决。
    3、公司聘请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和资产评估机构对交易标的
进行审计和评估,相关机构具备充分的独立性。公司本次股权出售价格以评估价
格为基础,结合当前经济形势充满的不确定性、国家对于房地产市场宏观政策的
严格调控以及商业地产整体转让的流动性折让因素,经公司与控股股东协商,约
定本次交易成交价格为评估价格的 90%,定价较为公允、合理。本次交易不会对
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
    综上,同意公司向控股股东广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转让深圳市广田置业有限
公司 100%股权事宜。


                                         独立董事 : 王红兵 王全胜    高刚


                                                 二〇一六年十一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