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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广田集团:关于参与设立智能家居产业投资基金暨关联交易的公告2017-06-17  

						证券代码:002482            证券简称:广田集团        公告编号:2017-040



                      深圳广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与设立智能家居产业投资基金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1、深圳广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广田
集团”)于 2017 年 06 月 16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深圳广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参与设立智能家居产业投资基金暨关联交易
的议案》,同意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与深圳市中金鼎鑫资本管理有限公司(简称
“中金鼎鑫”)、深圳万鼎富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暂定名,简称“万鼎富通”,
具体以工商部门核准登记为准)共同作为普通合伙人共同发起设立深圳市明弘股
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明弘投资”、“本基金”或“本合伙
企业”,暂定名,具体以工商部门核准登记为准)。本基金规模不超过 4 亿元。
首期认缴出资规模不低于 1.11 亿元,其中广田集团认缴出资不低于 1 亿元,中
金鼎鑫认缴出资不低于 1000 万元,万鼎富通认缴出资不低于 100 万元。首期出
资完成后,广田集团可根据后续合作及投资情况再行决定是否追加投资。
       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对
外投资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本次交易对方之一万鼎富通拟由广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
田控股)参与投资设立,广田控股为万鼎富通控股股东。因广田控股系本公司控
股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
易。
       4、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所规定的重大
资产重组。
    二、合作方基本情况
   (一)普通合伙人
    (1)中金鼎鑫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深圳市中金鼎鑫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胡慧
    股东结构:深圳市景元容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有 50%股权,深圳市朗盛资产
管理有限公司持有 50%股权。
    成立时间:2014 年 10 月 9 日
    注册资本:人民币 10,000 万元
    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 1 号 A 栋 201 室(入驻深圳市前
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主要投资领域:智能家居、医疗健康、消费升级领域内优质企业或项目。
    中金鼎鑫于 2015 年 1 月 29 日通过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的审核,具备私
募投资基金管理人资格(登记编号:P1007493)。
    (2)万鼎富通基本情况
    万鼎富通尚未成立,拟由广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参与投资设立,广田控股为
万鼎富通控股股东。
    三、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1、标的名称:深圳市明弘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明
弘投资”、“本基金”或“本合伙企业”,暂定名,具体以工商部门核准登记为
准)。
    2、标的认缴出资总额:本基金规模不超过 4 亿元。首期认缴出资规模不低
于 1.11 亿元,其中广田集团认缴出资不低于 1 亿元,中金鼎鑫认缴出资不低于
1000 万元,万鼎富通认缴出资不低于 100 万元。首期出资完成后,广田集团可
根据后续合作及投资情况再行决定是否追加投资。
    3、合伙人构成:由 1 名有限合伙人及 2 名普通合伙人组成。
    4、执行事务合伙人:深圳市中金鼎鑫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5、有限合伙经营范围:股权投资;投资管理、投资咨询(根据法律、行政
法规、国务院决定等规定需要审批的,依法取得相关审批文件后方可经营);经
济信息咨询、企业管理咨询、财务咨询(以上各项均不含限制项目)。(以上各
项涉及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
方可经营)。
    6、合伙期限:有限合伙的经营期限为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七年,其中投资
期三年,回收期四年;根据有限合伙的经营需要,可将经营期限延长一年;经合
计持有三分之二以上的实缴出资的合伙人同意可再延长一年;合计最长期限七到
九年实际期限,根据不同项目有不同回收期限,不重复投资,收回一笔,退出一笔。
    四、合伙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投资尚未签署协议,拟签署的合伙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一)合伙目的
    本合伙企业主要以股权投资方式投资于智能家居、消费升级、医疗健康、文
化产业等相关产业中、早期项目,旨在为投资者创造合理回报及产业协同。
    (二)合伙人的出资方式
    本基金规模不超过4亿元。首期认缴出资规模不低于1.11亿元,其中广田集
团认缴出资不低于1亿元,中金鼎鑫认缴出资不低于1000万元,万鼎富通认缴出
资不低于100万元。
    (三)合伙企业的投资范围:合伙人同意,本合伙企业主要以股权投资方式
投资于智能家居、消费升级、医疗健康、文化产业等相关产业链企业,旨在为投
资者创造合理回报及产业协同。
    (四)投资决策委员会
    本基金投资决策委员会由 3 人组成,其中普通合伙人深圳市中金鼎鑫资本管
理有限公司委派 2 名委员,普通合伙人深圳万鼎富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委派 1
名委员,其中,普通合伙人深圳万鼎富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委派的委员对投资决
策委员会作出的决策享有一票否决权。投资决策委员会的委员每届任期二年。
    投资决策委员会审议相关事项实行一人一票制。委员可以亲自或授权委托其
他委员代为出席投资决策委员会会议并行使表决权(授权委托其他委员代为出席
并表决的,需出具书面授权文件);投资决策委员会作出决议,应经全体委员三
分之二以上同意方可通过。
    (五)收益分配
    (1)分配原则
    本合伙企业经营期间,本合伙企业可供分配现金(为投资款分期支付或支付
本合伙企业费用等而预留的合理金额除外)按执行事务合伙人确定的分配基准日
进行分配。
    (2)分配顺序
    某一投资项目所得的可供分配现金,首先在所有参与该投资项目的合伙人
间,按照各合伙人在该项目的实缴出资比例划分。
    A、如果可供分配现金为本合伙企业因出售或处置投资项目收到的扣除费用
及相关税费后可供分配的现金,则划分给有限合伙人的部分按下列顺序和程序进
行分配:
    a、执行事务合伙人确定分配基准日,对分配基准日前尚未分配的因出售或
处置单个投资项目所获得的可供分配现金进行分配。
    b、分配时,首先归还有限合伙人在该次分配中相应项目已出售或处置部分
对应的投资成本。
    c、以上分配后如有余额,则向有限合伙人分配优先回报。优先回报为有限
合伙人在该次分配中相应项目已出售或处置部分对应的投资成本的内部收益率
达到每年8%(复利),核算内部收益率的期间自该项目对应投资成本实际划出本
合伙企业账户之日起至分配基准日止。
    d、以上分配后如有余额,则该余额的70%向有限合伙人分配,20%向普通合
伙人深圳万鼎富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分配,10%向普通合伙人深圳市中金鼎鑫资
本管理有限公司分配。
    B、 如果可供分配现金为本合伙企业从投资项目分得的股息、分红、利息及
其他现金收入,则将划分给有限合伙人的部分的70%按实缴出资比例向有限合伙
人分配,20%作为业绩报酬向普通合伙人深圳万鼎富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分配,
10%向普通合伙人深圳市中金鼎鑫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分配。
    (六)回拨机制
    如合伙企业终止时,因普通合伙人收取业绩报酬而导致有限合伙人的实缴出
资额未达到年内部收益率8%(复利),则普通合伙人应将在合伙企业存续期间已
获得的业绩报酬回拨,分配给有限合伙人(按实缴出资比例进行分配),用于满
足该内部收益率所需的资金需求,但普通合伙人应返还的总额不应超过其已经获
得的业绩报酬扣除应纳税额后的余额。
    五、设立产业基金的影响和风险
    本次设立智能家居投资产业基金是践行公司打造“智慧家居”业务平台的体
现,通过参与投资本基金,公司可借助本基金专业的投资管理团队及其先进的投
资管理经验,提升公司在智能家居、消费升级、医疗健康、文化产业等领域的投
资和并购能力,并发挥和利用各方优势寻找符合公司发展战略的投资标的,致力
与基金所投资的企业建立长期战略合作关系和合作共赢机制。
    产业基金的运作存在未能寻求到合适标的项目的风险,产业基金的运作受宏
观经济、行业周期、投资标的、交易方案、公司经营管理等多重因素影响,存在
未能按时、成功设立产业基金以及投资失败或亏损等不能实现预期收益的风险。
    针对上述主要风险,公司将与产业基金积极合作,寻找符合公司发展需求的
标的、加强投前风控论证和投后管理、完善投资的实施过程,切实降低和规避投
资风险,力争达到预期目标。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参与设立智能家居产业投资基金暨关联交易事宜的事
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广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七年六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