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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广田集团: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7-06-17  

						                 深圳广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
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
板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则以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
关规定,我们作为深圳广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审阅,并发表
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对调整深圳广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市广田方特幕
墙科技有限公司业绩承诺补偿方案事项的独立意见
     1、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市广
田方特幕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田方特”)2016 年度实现的净利润未达
到《股权收购补充协议》的承诺目标,根据该协议,应由广田方特其他股东深圳
市方众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简称“方众投资”)向公司以 1 元的价格转让其持有
的广田方特 30%的股权。但鉴于广田方特目前处于发展阶段,且已履行完毕公司
曾于 2012 年收购广田方特 51%股权时的约定业绩承诺补偿方案,为了给予管理
团队良好、稳定的发展空间,提高管理层的积极性,经公司与方众投资及其股东
丁荣才、徐兴中、裴国红协商,拟调整本次广田方特业绩承诺补偿方案。
     2、本次调整广田方特业绩承诺补偿方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公司
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
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基于此,我们同意本次调整广田方特业绩承诺补偿方案事宜。
     二、关于对公司参与设立智能家居产业投资基金暨关联交易事宜的独立意
见
     1、本次通过参与投资设立智能家居产业投资基金,公司可借助该基金专业
的投资管理团队及其先进的投资管理经验,提升公司在智能家居、消费升级、医
疗健康等领域的投资和并购能力,并发挥和利用各方优势寻找符合公司发展战略
的投资标的,致力与基金所投资的企业建立长期战略合作关系和合作共赢机制。
另外,通过基金所投资的企业,充分发挥智能家居、消费升级等领域协同效应,
提升公司智能家居产品“图灵猫”品牌的竞争优势。
    2、公司董事会的召开程序、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之
规定。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此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叶远东回避了表决。
    基于此,我们同意本次公司参与设立智能家居产业投资基金暨关联交易事
宜。
       三、关于对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短期投资理财事宜的独立
意见
    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在保证流动性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
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短期低风险理财产品,有利于在控制风险前提下提高公司自有
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自有资金收益,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符合公司利益;关于本次事项的审议和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
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权益。
    基于此,我们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不超过6亿元人民币(在上述额度内,
资金可滚动使用)进行短期投资理财,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




                                        独立董事 :王红兵   王全胜   高刚

                                                      2017 年 06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