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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广田集团: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7-10-17  

						                深圳广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
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规范运作指
引》等相关规则以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我们作为
深圳广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四届董
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签署装修工程施工合同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关联交易是公司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与关联方发生的正常业务往来,
有利于公司业务的发展。我们认为公司与关联方按照市场交易定价原则公平、合
理地协商确定交易金额,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另
外,此次关联交易涉及金额较小,不会影响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和独立性。同意
公司本次关联交易事项。




                                           独立董事:高刚    刘平春    刘标
                                                      2017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