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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广田集团:关于签署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2018-08-13  

						证券代码:002482         证券简称:广田集团         公告编号:2018-056



                    深圳广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 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签订的战略合作协议为双方开展合作的指导性文件,具体实施内容
和进度尚存在不确定性,在开展具体合作业务时,需另行商洽签订相关协议。
    2、建安集团作为深圳市国资委下属的唯一一家特级总承包施工企业,曾承
担众多国家级大型重点工程和深圳市重点工程的建设,具备优质的客户资源、高
等级的资质优势、市场信息优势和雄厚的施工与承包能力,将在深圳市建筑工程
建设、深汕特别合作区和粤港澳大湾区的建设中发挥非常重要的作用。此次战略
合作协议的签订,双方将从幕墙工程、室内外装修工程、电子与智能化工程等领
域深入展开合作,整合双方优势资源,不断扩大多领域、多层次,特别是公建市
场领域的合作,建立可持续发展的战略合作伙伴关系。
    本协议为双方战略合作协议,对公司2018年度经营业绩暂不构成重大影响。
未来随着双方业务合作的进一步落地,将对企业的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


    一、协议签署概述
    1、为不断深化双方在装修工程领域的合作,打造精品工程项目,推动双方
企业战略升级,不断提高在深圳、粤港澳大湾区乃至全国的影响力,2018年8月
10日,深圳广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广田集团”)与深圳市
建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安集团”)签署了《战略合作协议》。
    2、本协议为战略合作协议,暂不会对公司2018年度经营业绩构成重大影响,
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规定,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3、公司本次签署的协议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
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合作对方情况介绍
    公司名称:深圳市建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19219737XM
    法定代表人:杨定远
    注册资本: 30,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1988年5月24日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8000号建安大厦12楼
    股权结构: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持有建安集团99.76%的股权,深圳市人
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深圳市国资委”)持有深圳市投资
控股有限公司100%股权。建安集团实际控制人为深圳市国资委,与本公司不具有
关联关系。
    建安集团业务介绍:建安集团为深圳市国资委下属的唯一一家特级总承包施
工企业,是以各类建筑工程、市政工程和大中型设备安装为主体,集房地产开发、
建筑施工、物业租赁管理为一体的多元化综合性大型国有企业集团,具有房屋建
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及机电安装工程三项总承包一级资质,以及化工石油工程、
城市道路照明工程、钢结构工程、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消防设施工程
设计与施工等多项专业承包资质,下属的深圳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具有建筑
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
    建安集团先后参与并承建了深圳市诸多地标性建筑和经典工程,包括深圳市
市民中心工程、深圳宝安机场A、B航站楼、深圳会展中心工程、深港西部通道工
程、深圳市侨香村、深云村经济适用房工程、深圳信息学院、深圳大学城、南坪
快速干道、中心路-后海河项目、老虎坑垃圾焚烧发电厂、深圳湾科技生态园、
深房传麒山、盐田高级中学、宝安中学等大型重点项目。2002年获得深圳市企业
评价协会颁发的“中国深圳行业10强行业”,2003年至今连续获得深圳市建筑业
协会“深圳市建筑百强企业”称号、老虎坑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荣获2013-2014
年度国家优质工程金质奖。
    三、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合作双方
    甲方:深圳市建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深圳广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合作内容
    甲方指定乙方为其在装修工程领域的战略合作伙伴,合作范围为装修工程
(幕墙工程、室内外装修工程、电子与智能化工程)。根据每个工程需求情况,
由甲乙双方约定内容,再另行签订具体项目的装修工程施工合同。
    (三)合作模式
    甲乙双方整合各自优势,乙方作为甲方的装修工程领域的战略合作伙伴,充
分发挥自身在装饰装修类项目管理及技术优势,双方同意在国家及地方法规和政
策许可范围内,共同参与在装修工程(幕墙工程、室内外装修工程、电子与智能
化工程)等领域项目承接、技术合作开展深入合作,达成合作共赢目标。
    (四)合作方式
    甲乙双方同意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互通共享客户资源、项目信息、市场资
源,并积极配合拓展相关业务,为有意向合作的项目提供沟通平台。双方积极探
索多种形式的合作,包括但不限于如下合作方式:双方在装饰装修工程建设领域
开展合作。甲方积极与地方政府及业主保持紧密联系,整合社会资源,乙方为甲
方施工过程中提供一定的技术支持,双方施工团队力量整合,共同完成工程项目
建设。
    四、协议签署对本公司的影响
    1、建安集团作为深圳市国资委下属的唯一一家特级总承包施工企业,曾承
担众多国家级大型重点工程和深圳市重点工程的建设,具备优质的客户资源、高
等级的资质优势、市场信息优势和雄厚的施工与承包能力,将在深圳市建筑工程
建设和粤港澳大湾区的建设中发挥非常重要的作用。广田集团作为大型的建筑装
饰企业,具有丰富的工程技术和经验,此次与建安集团签订本协议有利于双方充
分发挥各自在品牌、资源及技术等领域的优势,共同参与深汕特别合作区、粤港
澳大湾区和华南地区的建设合作,实现强强联合,战略升级,携手共赢。
    2、此次战略合作协议的签订,双方将从幕墙工程、室内外装修工程、电子
与智能化工程等装修工程领域深入展开合作,这将极大提升双方的竞争力,进一
步加强双方在装修工程领域的联动,整合优势资源,不断扩大多领域、多层次合
作,建立可持续发展的战略合作伙伴关系。
    3、本协议的签订也是公司笃实践行“大客户”战略的重要举措,有利于优
化公司的客户结构,促进公司长远发展;同时,本协议的签订有利于拓展公司在
公建市场的业务,改善订单结构,并促进公司在深圳市和全国的政府工程项目、
高端项目的承接能力和品牌知名度的提升。
    4、本协议的签订及履约不会影响公司业务独立性。本协议为双方开展合作
的战略性协议,对公司2018年度经营业绩暂不构成重大影响。未来随着双方业务
合作的进一步落地,将对企业的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
    五、风险提示
    本协议为战略合作协议,双方针对具体事项需另行协商签订具体合同,存在
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建安集团与公司签署的《战略合作协议》。


    特此公告


                                         深圳广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八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