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田集团:独立董事关于变更公司总裁的独立意见2019-01-26
深圳广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变更公司总裁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
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中
小企业板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则以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
度》的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
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变更公司总裁暨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的议案》相关材料进
行了认真审核,并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经核查,晏绪飞先生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董事、总裁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
委员职务,其辞职原因与实际情况一致,其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时生效。晏绪
飞先生辞职后,将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上述事项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
经对拟聘任的公司总裁简历及相关资料的审慎核查,我们认为:公司聘任的
总裁具备担任相应职务所需的管理能力和专业能力,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
品德,符合履行相关职责的要求,未发现其存在《公司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
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
理人员的情形,未发现其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
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亦未受过中国
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等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
人,其任职资格符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条件,且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
员的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人数的二分之一。
公司本次变更公司总裁的提名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
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具有合法性及有效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
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我们同意晏绪飞先生辞去公司职务并同意公司董事会聘任叶嘉铭
先生为公司总裁,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日止。
独立董事:高刚、刘平春、刘标
二〇一九年一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