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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广田集团: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0-07-17  

						                深圳广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
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等相关规则以及《公司章程》、《公司独
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作为深圳广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的议案相关材
料进行了认真审核,并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公司将控股子公司上海荣欣装潢设计有限公司44%的股权转让给上海荣欣装
潢有限公司、陈国宏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有利于改善公司资产质量、减少亏
损,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第四届董事
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关于补充审议转让控股子公司股权的议案》审议程序、表决
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等相关规定。


                                      独立董事:高刚   刘平春    刘标


                                                  二〇二〇年七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