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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广田集团:独立董事刘平春2020年度述职报告2021-04-15  

                                                                深圳广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020 年度述职报告




                          深圳广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刘平春 2020 年度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2020 年,本人作为深圳广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第四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
   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要求,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恪尽职守,
   勤勉尽责,积极出席公司 2020 年召开的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客观地
   发表自己的观点和意见,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做出独立、公正的判断,充分发挥
   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现将本人 2020 年度独立董事工作报告如下:
         一、参加会议情况
          2020年,本人共参加公司召开的十次董事会,组织召开了两次董事会提名委
   员会会议,参加了五次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两次创新与战略委员会会议,会
   前均仔细审阅了相关资料,会议中参与讨论,谨慎表决,对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所
   有议案都无异议,均投赞成票。
         (一)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董事会召开会议次数                                             10
其中:现场方式召开会议次数                                                2
通讯方式召开会议次数                                                      8
                      应出席   现场出   通讯方式参     委托出     缺席    是否连续两次未
 姓名      具体职务
                        次数   席次数   加会议次数     席次数     次数      亲自出席会议

刘平春     独立董事     10       2           8              0       0              否

         (二)召集、参加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以及履职情况
          1、在第四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任职情况

 独立董事姓名                                    任职情况
                                     深圳广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020 年度述职报告

                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      第四届董事会审计           第四届董事会创新
                        员会                   委员会                 与战略委员会

 刘平春               主任委员                  委员                       委员

       2、召集、参加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情况
       本年度,本人组织召开了两次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会议,参加五次董事会审计
委员会会议、两次创新与战略委员会会议,并严格按照各委员会工作细则规定审
议相关议案。
       3、本人担任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的履职情况
       本人作为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的主任委员,严格按照《董事会提名委员
会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积极履行职责,组织召开相关会议,根据公司发展的需
要,确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人选的选择标准,广泛搜寻合格的董事和高级管理
人员的后备人选,对其任职资格进行审查并提出建议,保证了公司未来运营的人
才需求。本年度,公司提名委员会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九次会议,
同意提名白涛先生等为公司董事;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对
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相关履历及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查,同意推选范志全先
生、叶嘉铭先生、汪洋先生、叶远东先生、徐立先生、潘根峰先生为公司第五届
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拟推选刘平春先生、刘标先生、蔡强先生为公司第五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4、本人担任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履职情况
       本人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委员,严格按照《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等有关规定积极履行职责,参加相关会议,本年度内听取了内部审计部门的工作
汇报,对定期报告、公司聘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审核,在年度报告审计期间就
公司年报审计时间安排、年报初步审计意见等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沟通,督促会
计师按计划提交报告,切实履行审计委员会工作职责,强化了公司董事会决策功
能。
       5、本人担任董事会创新与战略委员会委员的履职情况
       本人作为董事会创新与战略委员会的委员,严格按照《董事会创新与战略委
员会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积极履行职责,参加相关会议。第四届董事会创新与
战略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圳市泰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业绩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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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偿方案的议案;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创新与战略委员会第六次会议一致通过关
于公司继续推进装配化技术发展战略的决定。
       二、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2020年度,本人详细了解了公司运作情况,就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均进行
了认真审议,并以严谨的态度,独立、公正地行使表决权,对涉及关联交易、内
部控制、员工持股计划、利润分配以及变更审计机构等发表独立意见。本年度本
人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独立意见共22项,具体时间、事项以及意见类型如下:
                                                                              意见
序号      时间      会议届次                      事项
                                                                              类型
        2020 年 3 第四届董事会第 关于2019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独立
 1                                                                            同意
        月13日    二十九次会议   意见
                                 关于深圳市泰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业绩
        2020 年 4 第四届董事会第 承诺补偿方案及豁免部分估值惩罚的独           同意
 2
        月7日     三十次会议     立意见
                                 关于提名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           同意
                                 关于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
                                                                              同意
                                 事前认可意见
                                 关于公司2019年度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
                                                                              同意
                                 人员薪酬的独立意见
                                 关于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
                                                                              同意
                                 意见
                                 关于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
                                                                              同意
                                 独立意见
        2020 年 4 第四届董事会第 关于公司累计和当期对外担保情况的专
 3                                                                            同意
        月27日    三十一次会议   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关于2019年度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
                                 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           同意
                                 意见
                                 关于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
                                                                              同意
                                 独立意见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同意
                                 关于对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
                                                                              同意
                                 进行短期投资理财事宜的独立意见
        2020 年 7 第四届董事会第 关于补充审议转让控股子公司股权的独
 4                                                                            同意
        月15日    三十二次会议   立意见
                                 关于公司累计和当期对外担保情况的专
                                                                              同意
                                 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2020 年 8 第四届董事会第
 5                               关于2020年半年度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
        月20日    三十三次会议
                                 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专项说明和           同意
                                 独立意见
                                       深圳广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020 年度述职报告
                                    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再次展
                                                                                 同意
                                    期的独立意见
      2020 年 11 第四届董事会第 关于签订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信托
 6                                                                               同意
      月12日     三十五次会议   合同之补充协议的独立意见
      2020 年 11   第四届董事会第   关于授权全资担保子公司开展对外融资
 7                                                                               同意
      月20日       三十六次会议     担保业务的独立意见
      2020 年 12   第四届董事会第   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意见           同意
 8
      月14日       三十七次会议 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意见                   同意
                                关于提名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
      2020 年 12 第四届董事会第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
 9
      月30日     三十八次会议   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的独立
                                                                                 同意
                                意见
     三、对公司现场调查情况
     2020 年度,本人利用参加股东大会、董事会、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时间,
还与其他两位独立董事一起通过在公司现场办公、考察项目等方式就公司经营情
况、对外担保、定期报告、内部控制情况、装配化研发等创新业务进展情况、员
工持股计划再次展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等事项进行了调查,并提出建议,确保
公司稳健经营、规范运作,以良好的经营成果回报投资者。
     四、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2020年,本人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职
责,继续严防公司有任何触碰法律法规、有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
利益的行为,保持与公司有关人员进行沟通与交流,并进行现场调查,获取做出
决策所需的资料。
     本人认真审阅公司历次董事会的各项议案,特别是有关利润分配、对外担保、
关联交易、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等重大事项,认真谨慎地发表独立意见,以保护全
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通过公司组织的有关培训,进一步了解了证监会、交易所最新的监管政策和
法律法规,尤其是涉及到上市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规范运作、保护社会公众股股
东权益等规则的认识和理解,切实加强对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权
益的保护,进一步提升履职能力。
     五、公司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本人与其他两位独立董事一致认为公司总体上已经按照《公司法》、《证券
法》和《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建立了规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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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治理结构和比较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公司运作规范。
    本人建议公司管理层积极夯实传统装饰业务,提升企业经营管理效率,推动
公司向更高质量发展;同时,抓住粤港澳大湾区及深圳建设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
的机遇,努力调整业务结构,夯实内功,提升自身竞争力。
   六、其他工作情况
    2020 年,本人没有提议召开董事会、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等
情况发生。
    2021 年,本人将继续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
等对独立董事的规定和要求,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并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
验为公司的发展战略、内部控制、优化管理等方面提供更多建设性的建议,为董
事会的决策提供参考意见,并加强与其他董事、监事以及管理层的沟通,积极有
效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维护中小股东的利益。
   七、本人联系方式
    电子信箱:1350829175@qq.com




                                             独立董事:
                                                                  刘平春
                                                     二〇二一年四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