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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广田集团: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公告2021-04-28  

                        证券代码:002482        证券简称:广田集团        公告编号:2021-025


                    深圳广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填补措施

                      及相关主体承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广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非公开发行股票,根据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 号)、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
(国办发[2013]110 号)和《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
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 号)的要求,为保障中小投资者利益,
公司对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影响进行了分析,并提出了具体的填补回报措施,
相关主体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了承诺,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分析

    (一)主要假设和说明

    1、假设宏观经济环境、产业政策、行业发展状况、产品市场情况及公司经
营环境等方面未发生重大变化;

    2、假设本次非公共发行股份数量为 461,183,897 股(最终发行的股份数量以
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后实际发行的股份数量为准),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
总股本将增加至 1,998,463,554 股;

    3、假设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预计为 135,000 万元,不考虑发行费
用的影响;

    4、假设公司于 2021 年 8 月末完成本次非公开发行,该完成时间仅用于计算
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最终以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后实际
发行完成时间为准;

    5、假设公司 2021 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存在以下 3 种情况:
(1)公司 2021 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 13,000 万元,(2)公司 2021
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 18,000 万元,(3)公司 2021 年度归属于母
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 23,000 万元;

    6、在预测及计算发行后总股本及每股收益时,仅考虑本次非公开发行、净
利润和上述假设因素的影响,不考虑期间可能发生的其他可产生总股本变动的事
项;

    7、不考虑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如
财务费用、投资收益)等的影响。

    8、上述假设和前提仅为测算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
指标的影响,不代表公司对未来经营情况及趋势的判断,不构成公司的盈利预测
及利润分配承诺,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
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二)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基于上述假设和前提,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情况
如下:


                                                       2021 年度/2021 年 12 月 31 日
                            2020 年度/2020 年 12
            项目
                                   月 31 日
                                                       本次发行前        本次发行后

 普通股总股本(万股)                  153,727.97         153,727.97         199,846.36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万
                                                   -                -        135,000.00
 元)

           假设一           公司 2021 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 13,000 万元

 期初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
                                       693,610.77         624,622.11         624,622.11
 权益(万元)

 期末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                624,622.11         637,622.11         772,622.11
                                                   2021 年度/2021 年 12 月 31 日
                         2020 年度/2020 年 12
         项目
                                月 31 日
                                                  本次发行前         本次发行后

权益(万元)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
                                    -78,427.54         13,000.00          13,000.00
利润(万元)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51              0.08               0.07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51              0.08               0.07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2.00%              2.06%             1.92%

        假设二           公司 2021 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 18,000 万元

期初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
                                    693,610.77        624,622.11         624,622.11
权益(万元)

期末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
                                    624,622.11        642,622.11         777,622.11
权益(万元)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
                                    -78,427.54         18,000.00          18,000.00
利润(万元)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51              0.12               0.09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51              0.12               0.09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2.00%              2.84%             2.65%

        假设三           公司 2021 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 23,000 万元

期初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
                                    693,610.77        624,622.11         624,622.11
权益(万元)

期末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
                                    624,622.11        647,622.11         782,622.11
权益(万元)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
                                    -78,427.54         23,000.00          23,000.00
利润(万元)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51              0.15               0.12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51              0.15               0.12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2.00%              3.62%             3.38%

  注:每股收益、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9 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 年修订)》的规定测算
    根据上述假设和前提测算,在预计公司 2021 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
的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及后)分别为 13,000 万元、18,000 万元和 23,000
万元的情况下,本次非公开发行后与发行前的每股收益和净资产收益率均有所下
降,本次非公开发行对公司的即期回报存在摊薄影响。


二、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

    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将用于推动公司主营业务发展,募集资金已经详细
论证,符合公司发展规划。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的总股本和净
资产将有一定幅度的增加。由于募投项目投产及实现效益需要一定时间,短期内
募集资金带来的收入和利润可能无法与净资产保持相等幅度的增长,每股收益和
净资产收益率等指标存在下降的可能。公司特此提醒投资者关注本次非公开发行
完成后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
    同时,公司为应对即期回报被摊薄风险而制定的填补回报具体措施不等于对
公司未来利润作出保证,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
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


三、公司应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的措施

    考虑到本次非公开发行可能导致投资者的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为保护股
东利益,公司承诺采取多项措施保证募集资金有效使用,防范即期回报被摊薄的
风险,提高公司未来回报能力,具体措施如下:
    (一)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加强募集资金管理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加强募集资金管理,公司依照相关法规制定了《募
集资金管理办法》。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募集资金将按照要求存放
于董事会指定的专项账户中,并建立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制度,由公司、保荐机构、
监管银行共同监管募集资金使用。同时,公司定期对募集资金进行内部审计、外
部审计机构鉴证,并配合保荐机构和监管银行对募集资金使用的检查和监督。
    (二)加快推进募投项目建设,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为尽快使募投项目实现盈利,公司拟通过多种渠道积
极筹措资金,充分调配资源,开展募投项目的前期准备工作,根据项目的实施进
度以自有资金先行投入,待募集资金到位后进行置换,以保证募投项目按期实施。
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严格按照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募集资金用
途,加快推进募投项目建设、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争取募投项目尽快实现预
期效益,为广大投资者带来回报,降低本次发行导致的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
    (三)加强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提升经营效率和盈利能力
    公司将不断加强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根据公司业务和管理的实际情况,对
各业务板块、内部流程持续优化。通过内控的实施,优化内部流程,提升经营效
率,有效控制经营风险。此外,公司将努力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完善并强化投
资决策程序、设计合理的资金使用方案,综合运用各种融资工具和渠道,尽快产
生效益回报股东。
    (四)严格执行利润分配政策,强化投资者回报机制
    公司现行《公司章程》中关于利润分配政策,尤其是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
比例、分配形式和股票股利分配条件的规定,符合相关法规的要求。公司将严格
执行《公司章程》明确的利润分配政策,在主营业务实现健康发展和经营业绩持
续增长的过程中,给予投资者持续稳定的合理回报。
    为进一步明确未来三年的股东回报计划,继续引导投资者树立长期投资和理
性投资的理念,积极回报投资者,公司制定了《未来三年(2021-2023 年)股东
回报规划》,规划明确了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的具体内容、决策机制及规
划调整的决策程序,强化了投资者回报机制。


四、公司相关主体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出具的承诺

    为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作出了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具体
如下:
    (一)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就确保公司制定的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能
得到切实履行,作出如下承诺:
    “1、本人承诺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维护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
益。
    2、本人承诺不会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
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3、本人承诺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4、本人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本人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5、本人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
执行情况相挂钩。
    6、未来公司如实施股权激励,本人承诺拟公布的公司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
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7、自本承诺签署日至本次非公开发行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等证券监
管机构作出关于填补即期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最新规定,且本承诺相关内容
不能满足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8、本人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即期回报措施,以及本人对此作
出的任何有关措施的承诺,若本人违反该等承诺或拒不履行该等承诺给公司或投
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同意根据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承担相应
法律责任。”
    (二)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就确保公司制定的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
能得到切实履行,作出如下承诺:
    “1、本公司/本人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
    2、自本承诺签署日至本次非公开发行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等证券监
管机构作出关于填补即期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最新规定,且本承诺相关内容
不能满足该等规定时,本公司/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3、本公司/本人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即期回报措施及本公司/
本人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措施的承诺,若本公司/本人违反该等承诺或拒不履行
该等承诺给公司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本人同意根据法律、法规及证券
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特此公告
                                    深圳广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四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