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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广田集团: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1-10-13  

                                        深圳广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
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指引》等相关规则以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作为
深圳广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召开的
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的议案相关材料进行了认真审核,并发表如下独立
意见:
    一、关于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
构的独立意见
    2020年度,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执业过程中恪尽职守,
坚持独立审计原则,为发表审计意见获得了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为公司出具
的各项专业报告客观、公正。因此,我们同意公司继续聘请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1年度审计机构。
    二、关于提供对外担保的独立意见
    此次对外担保事项是公司根据自身发展情况做出的决定,履行了相应的决策
审批程序。担保额度合法合规,公司有着科学的风控体系,建立了完善的对外担
保风险控制制度。并将采取对参加此项贷款项目的上下游供应商的资质进行审核
和推荐,建立供应商档案,包括但不限于要求对方以公司应付供应商款项做保障
等反担保措施,对贷款资金的用途进行限制等多个风险控制措施,担保风险可控。
公司本次对外担保属于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需要,未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
小股东的利益,因此同意本次担保事项。
(本页无正文,为深圳广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
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签署页)




独立董事:


        刘平春                       刘   标                蔡 强




                                                   2021 年 10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