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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广田集团:关于与小米通讯技术有限公司签署框架协议的公告2021-10-16  

                        证券代码:002482         证券简称:广田集团           公告编号:2021-056



                   深圳广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小米通讯技术有限公司签署框架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公司与小米通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小米通讯”)于2021年10月
14日签订《小米TO B业务合作伙伴框架协议》(以下简称“《框架协议》”)。
    2、《框架协议》的签署仅代表双方的合作意愿和合作前提的框架性约定,付
诸实施以及实施过程中均存在变动的可能性,该协议仅是框架性协议,对公司当
年经营业绩不会造成的影响。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3、公司最近三年披露的框架协议具体情况详见本公告“六、其他相关说明
之 1、公司最近三年披露的框架协议”的情况。
    一、协议签署概况
    2021 年 10 月 14 日,公司与小米通讯技术有限公司签署《小米 TO B 业务合
作伙伴框架协议》(以下简称“《框架协议》”),协议双方拟利用自身资源,本
着共同发展、互利共赢的原则,打造双赢、可持续发展的战略合作关系。
    本次签订框架协议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管理办法》中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将根据合作事项的进展情况,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二、协议对方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小米通讯技术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8558521630L
    3、设立时间:2010 年 8 月 25 日
    4、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二旗中路 33 号院 6 号楼 9 层 019 号
    5、注册资本:32,000 万美元
    6、法定代表人:王川
    7、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台港澳法人独资)
    8、经营范围:开发手机技术、计算机软件及信息技术;技术检测、技术咨
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计算机技术培训;系统集成;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
口、代理进出口;家用电器、通信设备、广播电视设备(不含卫星电视广播、地
面接收装置)、机械设备、电子产品、文化用品的批发零售;维修仪器仪表;销
售医疗器械 I 类、II、III 类、针纺织品(含家纺家饰)、服装鞋帽、日用杂货、
工艺品、文化用品、体育用品、照相器材、卫生用品(含个人护理用品)、钟表眼
镜、箱包、家具(不从事实体店铺经营)、小饰品、日用品、乐器、自行车、智能
卡;计算机、通讯设备、家用电器、电子产品、机械设备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
销售金银饰品(不含金银质地纪念币);家用空调的委托生产;委托生产翻译机;
销售翻译机、五金交电(不含电动自行车)、厨房用品、陶瓷制品、玻璃制品、玩
具、汽车零配件、食用农产品、花卉、苗木、宠物用品、建筑材料、装饰材料、
化妆品、珠宝首饰、通讯设备、卫生间用品、农药;生产手机;出版物批发;出
版物零售;销售食品。(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销售第
三类医疗器械以及销售食品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
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
动。)
    9、关联关系说明:小米通讯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10、类似交易情况:最近三年与公司未发生类似交易行为。
    11、履约能力分析:小米通讯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
    三、《框架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协议各方
    甲方:小米通讯技术有限公司
    乙方:深圳广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合作宗旨与原则
       经过友好协商,甲乙双方本着友好务实、协商互利的原则,同意建立合作伙
伴关系。双方合作在符合国家相关法律规定和各自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前提下,
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购买对方经营范围内的产品或服务。双方在相关领域寻找合作
的可能,以借助对方的客户关系和渠道资源扩大市场份额。
       (三)合作内容
       双方建立业务合作伙伴关系,以达到协同开展城市、交通、办公、酒店、公
寓、养老、泛室内等领域智慧化、智能化业务目的。
       1、经双方一致协商,在合作期限内,双方将在智慧城市、全屋智能、智慧
社区和智慧楼宇、智慧交通、智能办公、全屋智能物联网平台、产品合作、渠道
合作等领域展开合作。
       2、甲方给乙方在各个智慧化领域提供全方位的技术支持;作为业务拓展和
客户体验需要,由乙方投资搭建小米全屋智能体验样板间,体验样板间地址由乙
方指定。
       3、基于乙方具备全国性的工程项目服务能力,双方探讨乙方成为甲方 ToB
端业务的服务提供商,为甲方今后在 ToB 端业务提供高效率、高质量的服务。
       (四)合作方式与推进机制
       甲乙双方同意在品牌资源、渠道资源,项目资源对接等方面,展开互动合作
与交流沟通,提升双方市场价值。
       甲乙双方在各自权责所述范围内以此协议精神为原则,进一步主动开展各项
工作,并将根据需要不定期召开双方高层会议以确定合作的方针,协调重大事项
共同督促推进相关工作进程,具体合作项目将由双方另行签署具体服务/开发协
议。
       四、协议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协议的签订,双方将成为合作伙伴,积极探索资源与经验的对接,在双方
优势互补、共赢互利的基础上,通过深度合作,共同推动双方业务持续健康发展,
提升双方市场价值。
       本协议的签订及履约不会影响公司业务独立性。本协议为双方开展合作的战
略性协议,对公司 2021 年度经营业绩暂不构成重大影响。
       五、风险提示
       协议的执行情况尚存在不确定性,未来合作项目中的具体事宜将以双方商谈
 确定的协议为准。公司将根据协议后续进展情况按照相关规定履行必要的决策程
 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协议的签订对公司未来经营业绩和经营利润的影响程度存在一定的不确定
 性。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六、其他相关说明
       1、公司最近三年披露的框架协议
序号       披露日期                   协议对方                协议名称        进展情况

 1     2018 年 8 月 13 日   深圳市建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战略合作协议》    未实施

       2、公司于2021年2月27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
 划期限届满暨未来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1-009),公司持股5%
 以上股东深圳圳前海复星瑞哲恒嘉投资管理企业(有限合伙)计划在本次公告披
 露日起15个交易日后6个月内减持公司股份,目前已减持15,372,700股。
       3、未来三个月内,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深圳圳前海复星瑞哲恒嘉投资管理
 企业(有限合伙)拟减持公司股份,详情参见2021年9月24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
 的《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暨未来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
 告编号:2021-047)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收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监高人员拟
 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
       七、备查文件
       《小米TO B业务合作伙伴框架协议》


       特此公告


                                                 深圳广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十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