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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田集团: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2-04-29  

                                                               深圳广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深圳广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1年度,深圳广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按照相关
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规定,认真勤勉地
行使法律和《公司章程》赋予的职权,监事会成员列席了公司历次董事会,出席
历次股东大会,对公司经营管理、财务活动、重大事项以及董事会执行股东大会
决议情况、董事会履职等情况进行了监督,维护了公司规范运作秩序,保护了公
司和股东的利益。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了7次会议,会议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
议人员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和决议内容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
程》的规定,具体情况如下:
                      召开      召开
序号     会议名称                                      审议通过的议案
                      日期      方式
        第五届监
                    2021 年 1   现场       (1)《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主席的议
 1      事会第一
                    月15日      会议       案》
        次会议
                                           (1)《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
                                           案》
                                           (2)《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3)《公司<2020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
                                           案》
        第五届监                           (4)《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2021 年 4   现场
 2      事会第二                           (5)《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月13日      会议
        次会议                             的议案》
                                           (6)《关于确认公司2020年度监事薪酬的议
                                           案》
                                           (7)《关于为子公司及孙公司申请授信额度
                                           提供担保的议案》
                                           (8)《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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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案》
                                         (1)《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
                                         (2)《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
                                         条件的议案》
                                         (3)《关于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
                                         票方案的议案》
                                         (4)《关于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
                                         票预案的议案》
      第五届监
                 2021 年 4    现场       (5)《关于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
 3    事会第三
                 月26日       会议       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次会议
                                         (6)《关于公司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
                                         情况报告说明的议案》
                                         (7)《关于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
                                         摊薄即期回报情况及填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
                                         诺的议案》
                                         (8)《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1年—2023年)
                                         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第五届监
                 2021 年 6    现场       (1)《关于转让晋江晋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
 4    事会第四
                 月22日       会议       司股权后形成财务资助的议案》
      次会议
      第五届监
                 2021 年 8    现场       (1)《关于审议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
 5    事会第五
                 月27日       会议       摘要的议案》
      次会议
      第五届监
                 2021 年 10   现场
 6    事会第六                           (1)《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月12日       会议
      次会议
                                         (1)《关于审议公司〈2021 年第三季度报
      第五届监
                 2021 年 10   现场       告〉的议案》
 7    事会第七
                 月28日       会议       (2)《关于向控股股东申请借款暨关联交易
      次会议
                                         的议案》
     二、监事会对公司2021年度有关事项发表的核查意见
     1、公司依法运作的情况
     公司依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开展经营活动。
监事会对公司依法运营情况进行了监督,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
并能认真履行披露义务。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能够较好地执行董事会和股东
大会的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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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公司财务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2021年度财务状况、财务管理进行了检查、监督,认为:公司
财务较为制度健全,财务管理较为规范,内控制度较为完善,财务状况正常,未
发生公司资产被非法侵占和资金流失的情况。公司财务报告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
揭示了经营风险。公司于2022年4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上发布了中审众环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状况出具的带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
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揭示了公司2021年度的财务状况及经营
风险。
    3、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1、根据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为子公司及孙公司申请授
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子公司及孙公司向商业银行或其他机构申
请合计不超过 8.7 亿元授信额度提供担保,上述担保的申请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之日起 1 年。
    2、根据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对外提供担保的
议案》(公告编号:2021-052),同意公司以连带责任保证方式对符合中国建设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以下简称:“建行”)资质条件的公司上下游供
应商的贷款(供应链融资额度E信通业务)提供担保,担保额度不超过6.80亿元,
具体每笔担保的担保期限和担保方式以公司与银行签订相关担保协议为准。
    经公司自查发现,公司于 2020 年 11 月与建行签订了《本金最高额保证合同》
及其他相关文件,约定公司以连带责任保证方式对符合资质条件的公司上下游供
应商的贷款(供应链融资额度 E 信通业务)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 3.3 亿元,虽
然本次担保事项本质上为公司的融资行为,供应商的贷款金额实际占用公司的授
信额度,公司经办人员按照公司融资借款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但未提交履行
相应担保审议程序。
    为审慎起见,公司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补充审议了上述对外担保事项,
并拟将该事项提交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监事会要求公司管理层深刻
吸取本次未及时审议的教训,并继续监督好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力度,切实
履行重大事项审议程序和披露义务,杜绝此类事项再次发生。
    4、关联交易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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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监事会对公司2021年度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情况进行了检查、监督,认
为:2021年度,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其决策程序
合法有效,交易价格合理,未有损害公司利益、损害公司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5、对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的意见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董事会出具的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
了审核,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内部控制体系符合相关
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公司经营管理起到了较好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作用。公司内部
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较为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但公
司的内部控制在执行上尚存在不足,尤其是在目前流动性压力加剧的非常时期,
公司更应重视内部控制,加强对内部控制制度落实情况的检查和监督,规范内部
控制制度执行,强化内部控制监督检查。
    6、公司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报备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进行了检查,
认为:公司已经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和报备制度,并能够得到
有效执行。
    三、监事列席董事会、出席股东大会情况
    公司监事会成员出席了2021年度历次股东大会、列席了历次董事会,认为:
董事会、股东大会召开合法,实施程序规范,各项议案、报告的审核通过符合公
司章程的规定。监事会较好的完成了公司章程规定的职责。
    2022年,监事会将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和有关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的规定,一如既往地履行好监督职责,扎实做好董事及高管履职监督、
财务监督、内控监督等各项工作,推动公司规范运作水平的进一步提升,切实承
担起保护全体股东权益、公司利益与员工权益的责任,促进公司的持续健康发展。


                                         深圳广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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