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广田: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回复的公告2023-02-10
证券代码:002482 证券简称:ST广田 公告编号:2023-011
深圳广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回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广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月30日收到深
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关于对深圳广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关
注函》(公司部关注函【2023】第82号)(以下简称“关注函”),收到问询函
后,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高度重视,组织相关部门及中介机构对问询函的各问题
进行落实并回复,现将问询函问题回复公告如下:
2023 年 1 月 20 日,你公司披露的《2022 年年度业绩预告》(以下简称“公
告”)显示,你公司预计 2022 年实现营业收入 23 亿元至 34 亿元;实现归属于
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以下简称“净利润”)为亏损 30 亿元至亏损 45 亿元。
业绩变动主要原因为对第一大客户应收款项计提减值准备及产值规模下滑但成
本费用仍在发生。同时,你公司预计 2022 年期末净资产为-24.8 亿元至-39.8
亿元,公司股票交易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我部对此表示关注,请你公司
就以下问题做出书面说明。
1、请你公司说明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你公司对第一大客户应收款项的
具体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原值、账龄、逾期情况及减值计提情况等),并结合客
户信用风险及回款情况说明你公司对相关款项可收回性的评估依据,相关款项
减值准备的计提依据,减值计提是否审慎、合理。
【公司回复】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对第一大客户应收款项原值总计 88.70 亿元(其
中应收账款原值为 63.46 亿元,合同资产原值为 25.24 亿元)。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对第一大客户应收款项计提减值准备 68.30 亿元(其中应收账款应
计提坏账准备为 48.86 亿元,合同资产应计提减值准备为 19.44 亿元)。上述金
额及计提减值情况未经审计,实际减值情况以 2022 年度经审计数据为准。
因第一大客户债务危机,经营出现困难,直接导致公司回款受阻、业务开展
受限。公司对第一大客户相关的应收款项陆续出现逾期现象。经审慎判断,公司
综合第一大客户目前资信状况及回款情况认为公司应收第一大客户款项减值迹
象明显,需单项计提减值准备,不存在因账龄影响减值计提。目前,公司 2022
年度审计工作仍在进行中,公司应收第一大客户款项所涉部分数据仍需要进一步
沟通及确认,具体情况以公司后续披露的 2022 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公司基于上述情况及目前房地产行业相关政策,以第一大客户及其关联公司
的历史信用损失情况、当前状况及对其未来状况的预测为基础,评估了不同地区
及业务版块对应收款项不同情况,并根据不同情景下的回款损失率和应收款项的
权重,相应计提减值准备,如下表所述:
应收款项减值测算表
经营单位 回款损失率 应收账款占比 恒大损失率测算
广州片区 74.47% 13.74% 10.24%
长沙片区 74.92% 13.02% 9.75%
郑州片区 87.27% 11.37% 9.92%
山西片区 78.23% 10.03% 7.85%
安徽片区 69.12% 9.84% 6.80%
昆明片区 76.77% 9.52% 7.31%
广西片区 81.55% 9.38% 7.65%
石家庄片区 80.06% 6.20% 4.96%
四川片区 68.04% 5.41% 3.68%
十六分公司 57.95% 3.96% 2.29%
九分公司 78.73% 2.56% 2.02%
幕墙公司 75.05% 1.12% 0.84%
文旅分公司 76.54% 1.10% 0.84%
应收款项占比小于 1%的
92.28% 2.75% 2.54%
业务单元小计
合计 76.70%
回款损失率说明:以 2022 年 12 月 31 日为基准日,回款损失率=1-(近 2 年的经营
单位项目回款)/(2021 年年初应收账款原值+2021 年及 2022 年新增的应收账款原值)。
按照上述测算过程以及相关交易事实综合评估,本年公司预计对第一大客户
及其关联公司相关应收款项按照整体 77%计提减值准备(包含以前年度计提部
分)。
公司减值计提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及
客户经营现状。综上,公司减值计提审慎、合理。
2、公告显示,受第一大客户债务危机影响,你公司出现债务逾期,银行账
户被冻结情形,导致公司部分项目停工停产,产值下滑。请你公司说明截至回
函日你公司债务逾期、银行账户冻结情况,并结合前述情况说明与你公司持续
经营能力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是否仍未消除,你公司是否存在重大流动性风险。
【公司回复】
公司所处行业为建筑装饰业,下游客户为房地产企业、商用建筑公司以及公
共建筑公司。受第一大客户债务危机及疫情影响,公司相关应收款项无法及时收
回,经营性现金流回款速度放缓,公司未能及时偿还部分到期债务。同时,部分
金融机构因前述情形宣布公司债务提前到期,加剧了公司流动性紧张。根据公司
初步统计的结果,公司债务逾期及银行账户冻结情况如下:
(1)银行账户冻结情况
经初步统计,截止 2023 年 1 月 31 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合计被冻结银行账
户 161 个,占公司账户总数 410 个的 39.27%,被冻结账户中 15 个为基本户,其
余主要为一般户、保证金户等。公司银行账户余额约为 35,786.67 万元,上述被
冻结银行账户的余额合计约 29,245.46 万元,已被冻结的金额合计约 29,055.55
万元,已被冻结金额占公司银行账户余额的比例为 81.19%,已被冻结金额占被冻
结银行账户余额的比例为 99.35%。
(2)金融机构借款逾期情况
由于公司相关应收款项无法及时收回,经营性现金流回款速度放缓,导致公
司未能及时偿还部分到期债务。截止 2023 年 1 月 31 日,公司及子公司逾期未还
银行等金融机构本金累计 402,094.00 万元。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生产经
营仍在开展。
公司正持续与金融机构积极协商,加强应收款项催收工作。但公司债务逾期
金额较大,融资及经营回款受到较大冲击,未来或因债务逾期问题面临更多的诉
讼、仲裁、银行账户被冻结、资产被查封的风险等。因此,公司持续经营能力相
关的不确定性及流动性风险仍未消除,请投资者审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3、2022 年 9 月 22 日,你公司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股份被轮候冻结的公
告》显示,公司控股股东广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被质押股
份 765,691,524 股 , 占 其 所 持 股 份 数 量 比 例 为 99.99%; 累 计 被 冻 结 股 份
765,694,098 股,占其所持股份数量比例为 100%。请你公司结合控股股东股份
质押、冻结等受限情况说明你公司控制权是否稳定。
【公司回复】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广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一致行动人累计
共持有股份 765,694,098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9.81%。经查询中证登系统,该
部分股份质押、冻结或权利受限的情况如下:
占 其 所 持 公 司 占公 司总股本
权利受限情形 股份数量(股)
股份比例 比例
质押 765,691,524 99.99% 49.81%
冻结 765,694,098 100.00% 49.81%
轮候冻结 721,543,501 94.23% 46.94%
(1)质押情况说明
经查询中证登系统及控股股东相关函件获知,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的股权
质押股数为 765,691,524 股,占其所持公司比例的 99.99%。质押主要用于其融
资增信。质权人为信托、银行、工商企业等,目前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所质押
股票已经被法院冻结,对应的债务偿还及相关质押物的处置主要通过协商或司法
程序进行。
(2)冻结情况说明
截止目前,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所持股权已被 100%冻结,股权被冻结及轮
候冻结主要因金融机构与控股股东债权债务纠纷所致。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
冻结或轮候冻结所涉及诉讼仍处于一审或者二审阶段,暂未形成生效判决,对应
的被冻结股权目前不存在被采取强制措施的风险。
(3)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目前所持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49.81%。综
合前述情况,若未来质权人行使相关质权或债权人申请司法处置相关冻结股票,
将会导致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下降,可能造成公司实际控制权被动
变更。公司将持续关注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质押及冻结情况,并按规定
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4)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正积极化解股权质押、冻结风险。公司将及时
关注控股股东资信状况、司法程序进展并提醒控股股东采取有效措施以解决质押、
冻结风险。请投资者审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4.根据《股票上市规则(2022 年修订)》第 9.3.2 条规定,公司预计将出现
财务类退市风险警示情形的,应当在相应会计年度结束后一个月内披露公司股
票交易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风险提示性公告,并在披露年度报告前至少
再披露两次风险提示公告。请你公司按照相关规则做好信息披露工作,充分提
示有关风险。
【公司回复】
经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核算,预计公司 2022 年度期末净资产为-398,000.00
万元至-248,000.00 万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 年修订)》
9.3.1 条的相关规定,在 2022 年年度报告披露后,若公司 2022 年经审计净资
产为负,公司股票交易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股票简称前冠以“*ST”字样)。
对此,公司将高度重视,并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 年修订)》
等有关规定做好信息披露工作,及时提醒有关风险。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广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二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