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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嘉麟杰:独立董事2018年度工作报告2019-03-28  

						                   上海嘉麟杰纺织品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18 年度工作报告


    作为上海嘉麟杰纺织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18
年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
《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
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公司《章程》
和《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要求,忠实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
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较好地维护了社会公众股股
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18年的工作情况简要汇报如下:
    一、出席会议及投票情况
    1、公司召开会议次数
    (1)2018年度公司召开了14次董事会。
    (2)2018年度公司召开4次股东大会。
    2、本人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2018年公司共召开了14次董事会会议,本人亲自出席了全部14次会议。
    2018年度,本人对提交董事会的全部议案均进行了认真审议,均投出赞成票,
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况。
    3、本人出席股东大会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共4次,本人亲自出席了全部4次会议,并就投
资者关心的部分议题给出了客观、中肯的意见。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1、2018 年 2 月 6 日,本人与其他独立董事一起对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
议审议的《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进行了认真的核查,并
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18 年 3 月 28 日,本人与其他独立董事一起对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
会议审议的董事长兼总经理辞职,补选董事及聘任总经理的情况进行了认真核查,
并就有关情况发表了独立意见。
    3、2018 年 4 月 16 日,本人与其他独立董事一起对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
                                                                     1/9
会议审议的公司 2017 年度税后利润分配、公司 2017 年度内部控制情况、2017
年度公司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及 2018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续聘 2018 年度审计
机构、公司会计政策变更、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公司 2017-2019 年股
东回报规划、2017 年度公司对外担保及关联方占用资金等情况进行了认真核查,
并就有关情况发表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4、2018年5月29日,本人与其他独立董事一起对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
议审议的《关于提前兑付“14嘉杰债”未偿付本金及利息款的议案》进行了认真
的审阅和核查,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5、2018年7月31日,本人与其他独立董事一起对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
议审议的聘任财务总监的情况进行了认真的核查,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6、2018年8月16日,本人与其他独立董事一起对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
议审议的《关于公司暂不申请高新技术企业资格的议案》进行了认真的核查,并
发表了独立意见。
    7、2018年8月27日,本人与其他独立董事一起对2018年1-6月公司控股股东
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的情况进行了认真的核查,并就有关情况发表
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8、2018年9月26日,本人与其他独立董事一起对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
议审议的关于补选公司董事,聘任公司副总经理事项进行了认真的核查,并就有
关情况发表了独立意见。
    9、2018年10月12日,本人与其他独立董事一起对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
会议审议的聘任董事会秘书的事项进行了认真的核查,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10、2018年12月4日,本人与其他独立董事一起对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
会议审议的补选公司董事、新增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公司2019年度日常
关联交易计划、会计政策变更等情况进行了认真审核,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三、在董事会专业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在报告期内,本人在董事会下设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担任委
员,根据公司实际情况,按照各自的工作制度,以认真负责、勤勉诚信的态度忠
实履行了各自的职责,本人对相关议案资料进行认真审议,并对有关事项发表独
立意见,为公司经营决策提出了合理的意见和建议。

                                                                     2/9
    四、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对规定信息的及时披露进行有效的监督和
核查。报告期内,本人按照《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指引》等相关规定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有关要求,积极关注和监督
公司信息披露相关情况,确保公司2018年度的信息披露及时、公平、真实、准确、
完整。
    2、主动了解、调查公司经营管理情况。报告期内,对所有需经公司董事会
和股东大会审议决策的重大事项,本人均根据议案内容和相关佐证材料进行了认
真审核,审慎、客观地行使表决权;日常工作中,详细询问和听取公司工作人员
对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执行、三会决议执行、主营业务发展和投资项目进度等
关乎公司稳健发展的重要情况的介绍,并审阅相关资料,及时了解公司动态。在
此基础上,本人对公司2018年度相关重大事项做出了独立、公正的判断,发表了
独立意见,促进了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
    3、加强自身学习,提高履职能力。报告期内,本人积极主动学习了与上市
公司独立董事履职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并通过与监管机构和同行的沟
通,加深了对规范公司治理结构、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等方面的认识和理解,
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对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出了一些合理建议,
维护了包括中小股东在内的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五、其他需说明事项
    1、报告期内,本人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发生;
    2、报告期内,本人未有提议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发生;
    3、报告期内,本人未有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发生。


    特此报告!


                                          上海嘉麟杰纺织品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卢侠巍
                                                          2019年3月27日



                                                                     3/9
                   上海嘉麟杰纺织品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18 年度工作报告


    作为上海嘉麟杰纺织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18
年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
《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
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公司《章程》
和《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要求,忠实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
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较好地维护了社会公众股股
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18年的工作情况简要汇报如下:
    一、出席会议及投票情况
    1、公司召开会议次数
    (1)2018年度公司召开了14次董事会。
    (2)2018年度公司召开了4次股东大会。
    2、本人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2018年公司共召开了14次董事会会议,本人亲自出席了全部14次会议。
    2018年度,本人对提交董事会的全部议案均进行了认真审议,均投出赞成票,
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况。
    3、本人出席股东大会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共4次,本人亲自出席了全部4次会议,并就投
资者关心的部分议题给出了客观、中肯的意见。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1、2018 年 2 月 6 日,本人与其他独立董事一起对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
议审议的《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进行了认真的核查,并
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18 年 3 月 28 日,本人与其他独立董事一起对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
会议审议的董事长兼总经理辞职,补选董事及聘任总经理的情况进行了认真核查,
并就有关情况发表了独立意见。
    3、2018 年 4 月 16 日,本人与其他独立董事一起对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
                                                                     4/9
会议审议的公司 2017 年度税后利润分配、公司 2017 年度内部控制情况、2017
年度公司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及 2018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续聘 2018 年度审计
机构、公司会计政策变更、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公司 2017-2019 年股
东回报规划、2017 年度公司对外担保及关联方占用资金等情况进行了认真核查,
并就有关情况发表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4、2018年5月29日,本人与其他独立董事一起对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
议审议的《关于提前兑付“14嘉杰债”未偿付本金及利息款的议案》进行了认真
的审阅和核查,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5、2018年7月31日,本人与其他独立董事一起对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
议审议的聘任财务总监的情况进行了认真的核查,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6、2018年8月16日,本人与其他独立董事一起对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
议审议的《关于公司暂不申请高新技术企业资格的议案》进行了认真的核查,并
发表了独立意见。
    7、2018年8月27日,本人与其他独立董事一起对2018年1-6月公司控股股东
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的情况进行了认真的核查,并就有关情况发表
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8、2018年9月26日,本人与其他独立董事一起对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
议审议的关于补选公司董事,聘任公司副总经理事项进行了认真的核查,并就有
关情况发表了独立意见。
    9、2018年10月12日,本人与其他独立董事一起对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
会议审议的聘任董事会秘书的事项进行了认真的核查,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10、2018年12月4日,本人与其他独立董事一起对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
会议审议的补选公司董事、新增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公司2019年度日常
关联交易计划、会计政策变更等情况进行了认真审核,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三、在董事会专业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在报告期内,本人在董事会下设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担任委
员,根据公司实际情况,按照各自的工作制度,以认真负责、勤勉诚信的态度忠
实履行了各自的职责,本人对相关议案资料进行认真审议,并对有关事项发表独
立意见,为公司经营决策提出了合理的意见和建议。

                                                                     5/9
    四、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对规定信息的及时披露进行有效的监督和
核查。报告期内,本人按照《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指引》等相关规定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有关要求,积极关注和监督
公司信息披露相关情况,确保公司2018年度的信息披露及时、公平、真实、准确、
完整。
    2、主动了解、调查公司经营管理情况。报告期内,对所有需经公司董事会
和股东大会审议决策的重大事项,本人均根据议案内容和相关佐证材料进行了认
真审核,审慎、客观地行使表决权;日常工作中,详细询问和听取公司工作人员
对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执行、三会决议执行、主营业务发展和投资项目进度等
关乎公司稳健发展的重要情况的介绍,并审阅相关资料,及时了解公司动态。在
此基础上,本人对公司2018年度相关重大事项做出了独立、公正的判断,发表了
独立意见,促进了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
    3、加强自身学习,提高履职能力。报告期内,本人积极主动学习了与上市
公司独立董事履职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并通过与监管机构和同行的沟
通,加深了对规范公司治理结构、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等方面的认识和理解,
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对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出了一些合理建议,
维护了包括中小股东在内的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五、其他需说明事项
    1、报告期内,本人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发生;
    2、报告期内,本人未有提议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发生;
    3、报告期内,本人未有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发生。


    特此报告!


                                          上海嘉麟杰纺织品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罗会远
                                                       2019 年 3 月 27 日



                                                                     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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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独立董事 2018 年度工作报告


    作为上海嘉麟杰纺织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18
年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
《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
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公司《章程》
和《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要求,忠实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
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较好地维护了社会公众股股
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18年的工作情况简要汇报如下:
    一、出席会议及投票情况
    1、公司召开会议次数
    (1)2018年度公司召开了14次董事会。
    (2)2018年度公司召开了4次股东大会。
    2、本人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2018年公司共召开了14次董事会会议,本人亲自出席了全部14次会议。
    2018年度,本人对提交董事会的全部议案均进行了认真审议,均投出赞成票,
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况。
    3、本人出席股东大会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共4次,本人亲自出席了3次会议,并就投资者
关心的部分议题给出了客观、中肯的意见。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1、2018 年 2 月 6 日,本人与其他独立董事一起对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
议审议的《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进行了认真的核查,并
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18 年 3 月 28 日,本人与其他独立董事一起对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
会议审议的董事长兼总经理辞职,补选董事及聘任总经理的情况进行了认真核查,
并就有关情况发表了独立意见。
    3、2018 年 4 月 16 日,本人与其他独立董事一起对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
                                                                     7/9
会议审议的公司 2017 年度税后利润分配、公司 2017 年度内部控制情况、2017
年度公司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及 2018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续聘 2018 年度审计
机构、公司会计政策变更、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公司 2017-2019 年股
东回报规划、2017 年度公司对外担保及关联方占用资金等情况进行了认真核查,
并就有关情况发表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4、2018年5月29日,本人与其他独立董事一起对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
议审议的《关于提前兑付“14嘉杰债”未偿付本金及利息款的议案》进行了认真
的审阅和核查,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5、2018年7月31日,本人与其他独立董事一起对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
议审议的聘任财务总监的情况进行了认真的核查,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6、2018年8月16日,本人与其他独立董事一起对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
议审议的《关于公司暂不申请高新技术企业资格的议案》进行了认真的核查,并
发表了独立意见。
    7、2018年8月27日,本人与其他独立董事一起对2018年1-6月公司控股股东
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的情况进行了认真的核查,并就有关情况发表
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8、2018年9月26日,本人与其他独立董事一起对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
议审议的关于补选公司董事,聘任公司副总经理事项进行了认真的核查,并就有
关情况发表了独立意见。
    9、2018年10月12日,本人与其他独立董事一起对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
会议审议的聘任董事会秘书的事项进行了认真的核查,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10、2018年12月4日,本人与其他独立董事一起对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
会议审议的补选公司董事、新增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公司2019年度日常
关联交易计划、会计政策变更等情况进行了认真审核,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三、在董事会专业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在报告期内,本人在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担任委员,根据公
司实际情况,按照各自的工作制度,以认真负责、勤勉诚信的态度忠实履行了各
自的职责,本人对相关议案资料进行认真审议,并对有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为
公司经营决策提出了合理的意见和建议。

                                                                     8/9
    四、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对规定信息的及时披露进行有效的监督和
核查。报告期内,本人按照《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指引》等相关规定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有关要求,积极关注和监督
公司信息披露相关情况,确保公司2018年度的信息披露及时、公平、真实、准确、
完整。
    2、主动了解、调查公司经营管理情况。报告期内,对所有需经公司董事会
和股东大会审议决策的重大事项,本人均根据议案内容和相关佐证材料进行了认
真审核,审慎、客观地行使表决权;日常工作中,详细询问和听取公司工作人员
对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执行、三会决议执行、主营业务发展和投资项目进度等
关乎公司稳健发展的重要情况的介绍,并审阅相关资料,及时了解公司动态。在
此基础上,本人对公司2018年度相关重大事项做出了独立、公正的判断,发表了
独立意见,促进了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
    3、加强自身学习,提高履职能力。报告期内,本人积极主动学习了与上市
公司独立董事履职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并通过与监管机构和同行的沟
通,加深了对规范公司治理结构、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等方面的认识和理解,
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对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出了一些合理建议,
维护了包括中小股东在内的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五、其他需说明事项
    1、报告期内,本人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发生;
    2、报告期内,本人未有提议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发生;
    3、报告期内,本人未有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发生。


    特此报告!


                                          上海嘉麟杰纺织品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许光清
                                                       2019 年 3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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